第17版:评论

中国城市报 2022年11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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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店退货承诺制提升线下购物竞争力

■潘铎印 《 中国城市报 》( 2022年11月07日   第 17 版)

  “7天无理由退货”不再是线上购物的专享权。《江苏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规定》日前发布,全面推动线下实体店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并明确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给予消费者充分选择权和后悔权。

  

  江苏开启实体店“7天无理由退货”并非先例。2021年3月,江西推行线下实体店“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机制,让消费者线下购物享有“后悔权”,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今年10月1日起,山东济南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现场推广活动;今年3月,北京也推出8家线下无理由退货示范店,且无理由退换货期限为自售卖之日起14日内。

  

  在规定时限内、不影响二次销售前提下,享受“想退就退”,是为适应新型购物模式出现的线上“行规”。消费者在线上交易中只能凭图文及视频介绍了解商品,收到货物后可能觉得货不对板或者和想象中的不一样,“不满意就退,理由不必说”的服务由此诞生。无理由退货极大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了购物舒适度。然而,目前大多线下实体店未实行7天无理由退货,除非商品有质量问题,否则不退不换。

  

  实体店向“无理由退货”的服务模式看齐,营造令消费者更加安心和放心的售后环境,是大势所趋。消费者在实体店选购,也有因一时冲动或是看走了眼、买回商品并不称心的情况。退货无忧减的是消费者的顾虑,增的是商家的信誉和口碑。事实上,在电商网购对实体店构成冲击的大背景下,实体店对无理由退货的抗拒,容易在日常的交易过程中引发更多争议和纠纷,影响消费者的购物体验,进而影响实体店的服务品质和经营状况。提供优质退货服务是实体店

  提升竞争力的体现,能够实现商家企业和消费者双赢。

  

  当然,“无理由退货”的设立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代表消费者可以完全不顾商家利益。不少消费纠纷显示,在交易后的商品已被明显使用过的情形下,个别消费者仍然要求退货。监管部门应该注意,“无理由”退货不是“无条件”退货,更不是“无理”退货,需制定相关法律条例来规范退换货行为,保护商家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线上线下退货方式的融合,有助于通过重申诚实、公平的交易原则,进一步增强消费信心、优化消费环境。“无理由退货”的实体店,既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保证,让实体购物更方便、舒心,也能弥补实体店的一些现实短板,增强实体店的市场竞争力,最终促进公平交易,实现消费者与实体店二者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