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评论

中国城市报 2021年04月2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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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新媒体不能再犯“老毛病”

■李英锋 《 中国城市报 》( 2021年04月26日   第 02 版)

  近年来,政务新媒体蓬勃发展,从过去“两微一端”向短视频领域延伸,已成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重要阵地。不过,记者调研发现,在此过程中,也存在低效重复建设问题,部分政务新媒体已沦为“僵尸”“空壳”账号甚至舆情制造者,可能损害政府形象,加重基层负担,需进一步加强监管。

  

  又是熟悉的问题,又是熟悉的“差评”。前些年,一些地方或部门在运营政府网站的过程中就暴露出重复建设、网站不更新、互动性差、服务效率低下、信息或栏目链接失效、站点无法访问、空壳等问题。而今,部分政务新媒体存在的不言不语(长期不更新信息)、自言自语(只管复制粘贴,没有互动服务)、胡言乱语(盲目“吸粉”,有的“公号私用”,甚至被盗用,发布内容无边界、无底线)、低效重复建设等乱象与之前政府网站的问题基本相同。政务媒体的外在表现形式虽然出现了新的发展,但犯得还是“老毛病”。

  

  实际上,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就已经点出了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政务新媒体的“加强功能建设”“规范运维管理”“强化保障措施”等事项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给出了可操作性很强的方案。比如,为了避免“一哄而上、一事一端、一单位一应用”,《意见》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务院部门应当开设政务新媒体,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鼓励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严格按照集约节约的原则统筹移动客户端等应用系统建设。然而到现在,部分政务新媒体乱象依然,有些地方或部门显然没有严格执行《意见》的要求。

  

  当前,很有必要针对政务新媒体的“老毛病”来一次全面整治,该规范的规范,该整合的整合,该关停的关停。各地各部门应该对政务新媒体进行限期自查,发现问题后先行整改,并“对表”国务院办公厅上述《意见》的要求,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完善优化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机制,强化人员、经费保障,落实功能建设措施,推进责任到位,提升运营质量。

  

  在自查的基础上,国务院以及各省、直辖市等应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明确细化各类政务新媒体的达标运营标准,依托标准通过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监督,并向社会通报抽查结果,建立整改反馈机制、复查机制和跟踪评估机制,确保整改到位。

  

  上级部门或监督部门在考核下级地区或部门的政务新媒体工作时,应结合抽查结果和整改情况重点考核政务新媒体的运营质量和效果。还可将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延展覆盖到对政务新媒体的评价,为民众和企业开通评价政务新媒体的权威渠道,借助社会监督的力量倒逼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