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康养

中国城市报 2021年03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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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法院建议对医美严重违法者终身禁医

■中国城市报记者 刁静严 《 中国城市报 》( 2021年03月22日   第 14 版)

  玻尿酸、水光针、瘦脸针……近年来,“微整形”“医美”走进大众视野,医美行业规模日渐扩大,随之而来的各类问题也逐渐显现。根据全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仅2019年医疗美容行业的投诉数量有6138起。审判实践中,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近五年受理的医疗美容纠纷案件数量占医疗纠纷案件总量的1/5且呈逐年上升态势。

  3月15日上午,北京朝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双眼皮修复”手术失败引发的医疗美容纠纷,医疗美容机构因虚假宣传、诊疗不当被判赔偿70余万元。同日,该法院发布《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医疗美容纠纷案件民事审判白皮书(2016年度-2020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

  据朝阳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莉蓉据介绍,《白皮书》梳理了2016年至2020年间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理的医疗美容纠纷案件。其中涉诉美容就医者主要是中青年女性,五年间审结的医疗美容纠纷案件中,女性186人、男性9人,占比分别为95.4%、4.6%。涉诉77家医疗美容机构中,75家是民营机构,占比约为97.4%。涉诉医疗美容机构的规模上,以医院和诊所为主,约占总数的71.2%。涉诉医疗美容项目相对集中,以面部整形类居多,占比超五成。另外,超四成涉诉美容就医者产生器质性损害。

  该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病历不规范是涉诉医疗美容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五年来该院判决医疗美容机构承担民事责任占比为90.2%。其中80%以上的案件医疗美容机构需对美容就医者的损害后果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而对于美容就医者,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陈扬建议,应树立科学医美认知,选择正规机构就诊,如发生医美纠纷,要利用法律知识,增强举证能力,及时处置纠纷。

  此外,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还向国家卫健委发送司法建议,建议修订完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推动修订《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责罚条款,提高罚款上限,对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疗美容机构坚决吊销取缔,对严重违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禁医制。同时建议国家卫健委完善医疗美容市场监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医疗美容新技术论证管理,严格审批流程;建立实名就医制度,完善就诊信息管理;加强行业指导,建立医疗美容投诉调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