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评论

中国城市报 2021年02月0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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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化累计互认”让户籍改革更进一步

■张全林 《 中国城市报 》( 2021年02月08日   第 02 版)

  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方案提出,我国将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土地、资金、人口和技术要素的有序流动,在这些要素中,人口流动要素携带性更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是一个市场化改革问题,归根结底是一场关于人的改革,落脚点是更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劳动力的人,无论到哪里落户,都能均等享受公共服务,这样才便于流动,才有利于创新创业,才会有高标准的市场。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其实质就是为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搭桥铺路,这是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中重要的先决条件。

  户籍制度改革的关键在于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这么多年,虽然已经取得不错成效,但在某些地区,人的城镇化还会受多种客观因素制约,城乡二元壁垒依然存在,核心问题就是发展的不平衡。方案在现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社保转移接续。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构建全国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促进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协同办理。同时,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我们从中可以看出,户籍制度改革并非“一个户口本的事儿”,其背后的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配套,才是决定性因素。

  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流动是自由发展的前提。如今,我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已基本取消落户限制,已有超过1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现在,农民到城镇落户并不难,但难的是“互认”。“互认”的潜台词是均等服务,包括社保、医保、教育等延续结转一路绿灯。一个人能够很方便地把属于自己的“社会”,一同从农村带到城市,从此城带到彼城,才算真正的城市化,才能够自由发展。这是户籍改革的价值所在,也是难点所在。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是一个创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是户籍改革的升级版。在同一个城市群中,若一个就业者在A城市工作,后又到B城市发展,就可以把A城市的居住、社保等“累计”带过去,涉及到积分落户,还可以得到“互认”。这样的户籍政策对接,有助于推动城市群的人口流动,为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形成清除了一大障碍,整体上会使发展要素流动更具活力。

  过去,一些城市一方面大力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另一方面城市却难以给常住人口提供足够的基本公共服务,结果人的城镇化大打折扣。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是人的城镇化的物质基础。未来,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社会保险体系实现全国统筹,各项社会福利均等化水到渠成,户籍附带的资源配置功能将慢慢淡化,希望户籍真正回归人口登记管理的基本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