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安徽省芜湖市委出台《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经过近一年实践,改革红利逐步释放,街道职能发生明显转变,统筹协调能力显著增强。
坚持依责对应
推动机构设置调整
芜湖市将全市11个公共服务中心全部改为街道,同步推进体制改革,改变了以往基层管理体制不顺畅、社区“小马拉大车”的状况;按照大部制改革思路,对街道原有20多个机构进行整合,依责设置“六办两中心”,即综合保障、党群工作、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平安建设6个内设机构,为民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2个事业机构;同时,赋予街道增设不超过2个内设机构的自主权;部分老城改造任务重的街道增设了城市更新办,环保工作强度大的街道增设了生态环境办。大部制下的机构设置将分散的工作力量有效整合,模糊的工作边界有效厘清,改变了以往向上对口、推诿扯皮、各自为战的局面。
坚持全面倾斜
推动资源力量下沉
芜湖市加强调研指导,按照编随人走原则,推动镜湖区、弋江区将区直机关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下沉街道,着力解决街道在编人员少的问题,两区共核增街道行政编制34个;全市27个街道普遍增设党群工作办公室,作为抓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均配备3名以上专职党务工作人员;14个街道在配备专职副书记的同时,增配1名抓党建工作的党工委委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加大资金资源下沉力度,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从每个社区最低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2019年全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为民服务项目资金达400万元。
坚持权责一致
推动明责赋权到位
芜湖市实行街道事项准入制度,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出台权责、公共服务和其他工作事项3个清单,为街道明责;以“基层减负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开展的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3个清单以外街道事项清理到位;将招商引资、协税护税工作移出街道职责,不再进行考核,推动街道将发展经济重心逐步转到做好企业服务、改善营商环境、促进项目落地上;建立赋予街道“五权”的制度体系和赋权工作具体操作规范,对部分暂时不能全面赋予的权力,将街道认为管用且能承接的部分尽快赋予街道。如在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的过程中,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先行将编制城市总规、控规过程中的参与权赋予街道。为解决部分职能部门放权力度不大、效果不好的问题,市委负责同志坚持季度调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月度跟踪,推动落实到位。
坚持条块协同
推动强化基层治理
芜湖市对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由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上传平台“吹哨”,根据基层治理事项清单中明确的责任主体“派单”,市、区直部门“应哨”解决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由街道党工委统筹各类力量开展综合执法;针对街道“哨吹不响”的问题,建立“一事一评”部门考核评价机制,每次“吹哨”后,街道根据“被吹哨”单位“应哨”处置速度、质量等给出等次评价,年末累计形成综合评分。难以在短期内解决的“吹哨”事项,由街道分时段给出等次评价。“被吹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中,街道评价占30%。今年以来,全市数字化城管平台收到街道“吹哨”事项746件,已办结619件,街道满意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