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评论

中国城市报 2020年08月2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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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安全责任不能“滑轨”

■刘俐琨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8月24日   第 02 版)

  8月19日下午,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虎谷峡景区内,一处1000米长的高空玻璃滑道在营业期间发生事故,造成游客一人死亡多人受伤。景区突降暴雨,游客突遭横祸,令人痛心。但景区又把暴雨推向担责的前台,称都是暴雨惹的祸,不免让人错愕、疑惑。

  游客到景区游玩,享有安全权。与之相对应的,是景区有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义务。景区应该确保向游客开放的各种设施设备的安全,这种安全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质量安全,二是日常管理维护安全即运行安全。

  建设水库大坝时要考虑在相关流域可能遇到的极端天气、最大洪峰,并作出有针对性的过载保护设计,使大坝能够抵御“N年一遇洪水”的风险以及其它意外情况。显然,景区管理运营相关设施设备也要遵循这个道理。高空玻璃滑道等游乐设施并不总在风和日丽的环境下运行,难免会遇到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景区必须要有未雨绸缪意识,考量到各种突发意外情况,尤其是自然因素的侵袭,按照突遇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风险压力来顶格设计游乐设施的安全系数和安全管理措施。虎谷峡景区一场暴雨就让高空玻璃滑道出现了游客死伤的安全事故,验出了玻璃滑道的安全成色和景区的安全底线,说明景区没有顶格设计安全管理措施,没有消除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不是暴雨的责任,而是景区的责任。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发生相关安全事故之后,常有责任单位将事故责任有意无意地推给大风、暴雨等,着实荒唐,不仅违背了常识,也违背了安全管理规律。诚然,有些事故的发生确属台风、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不可抗力事件,属于天灾。这些天灾都超出了相关受灾设施设备的最大安全承载能力,也符合“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特征。像虎谷峡景区这样的高空玻璃滑道因暴雨突降导致游客碰撞伤亡事故,本来是可以预见、可以避免、可以克服、可以控制的,只是由于景区或有关监管部门考量不到位,给玻璃滑道设计的最大安全承载能力过低,提供的配套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才让玻璃滑道一遇暴雨就滑出了安全的轨道。显然,这是一起人祸,而很多类似的安全事故也大都是人祸的因素大于天灾。

  可不能再让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担任相关设施设备的“安检员”,这样的“安检”往往伴随着事故,教训是惨痛的。各行各业复工复产,安全先行。尤其是景区,游客多,安全风险点也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一定要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按照能够抵御各种突发意外情况的最高最严标准来制定安全方案、完善安全措施、落实落细安全责任,宁可让安全责任过载,也不让安全责任缺位,向游客提供最全面最到位的安全保障,避免安全责任滑轨,避免人祸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