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南大街一单位服务窗口左侧墙上挂了一块牌匾,印着五个黑色大字:不文明单位。面对市民的疑问,该单位相关负责人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没有写错。”媒体报道称,这是咸宁市推进单位“门前四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的具体举措。由于该单位不仅没有履行“门前四包”责任,还以不文明的方式阻挠监督,影响恶劣,因此被挂首块“不文明单位”牌匾。
精神文明建设一直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常抓不懈的重要工作。自中央文明办发出《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以来,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发挥了积极的示范表率作用。在这样的正向激励下,各城市、各村镇、各单位等纷纷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优化市容环境、倡导健康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
当“文明单位”越来越多,人们也越来越习以为常时,“不文明单位”被曝光,让人眼前一亮。表扬先进的同时督促后进,不失为一种双管齐下的好方法。从现实效果来看,“不文明单位”牌匾的的确确起到了精准的督促和鞭策作用。挂牌当晚,上述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部门再次暗访,此前存在的问题已得到解决。想必该单位一定会痛改前非,争取早日摘牌,而这种亮家丑的方式也一定会震慑到更多对精神文明建设不上心的单位。
对于网上关于“不文明单位”牌匾的争议,笔者认为这种强力措施并不过分,但可以更加精准。有网友指出,“上黑榜”的惩罚太重,会对单位形象、信誉和口碑造成打击;也有网友认为,对单位存在的问题应该就事论事,不宜笼统扣上一个“不文明单位”的大帽子。
对于前者,笔者觉得大可不必有这种顾虑,文明创建依靠的是群体的力量,需要人们的广泛参与,只要有一人、一家单位拖了后腿,就会影响文明创建的大局。在不遵守规则之前,我们是不是先要考虑到应承担什么后果?如果意识到这个问题,那么就不会对问题视而不见,不会“上黑榜”,更不会没面子了。
对于后者,我们是需要认真思考的。“不文明”包含了很多内容,人们不清楚该单位究竟是哪方面做得不到位,容易引发诸多猜测和议论。若是能精准地贴上标签,比如卫生不达标、服务不合格、管理秩序混乱等,不仅能避免更多有失偏颇的“有色眼镜”,更能在精准的监督之下督促有关单位积极整改,防止误解扩大化带来的不良后果。
总之,奖优罚劣要落到实处,挂黑牌匾批评监督这种反向激励也需精准施策。精神文明建设不是一时之役,需久久为功,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的激励办法也必须随着城市精细化的管理更加科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