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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20年05月25日 星期一

“头盔热”遭降温之后:

价格骤跌 资本遇冷 骗局被揭

■中国城市报记者 王 楠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05月25日   第 19 版)

  5月2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一家小商品市场内,市民在选购头盔。当日,针对头盔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连云港市有关部门发出提醒告诫函,要求头盔经营者加强自律、守法经营、合理定价、诚信经营,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头盔用品市场销售行为监管力度。
  中新社发 耿玉和摄

  “爱他就送一个头盔吧!”5月20日,记者的朋友圈有人如此调侃。玩笑背后隐藏着的是近期有点疯狂的头盔市场。

  以往的头盔市场是寂静的,继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后,立马就“火”了。 一时间,头盔需求旺盛、销售火爆,甚至“一盔难求”、价格暴涨。

  5月20日晚间,公安部交管局发布消息,已密切关注安全头盔涨价问题,要求各地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

  5月21日,仅一天之隔,原本涨至百余元的头盔价格迅速下跌,“头盔热”遭降温。

  出尽“风头”的头盔

  此次“一盔一带”行动同时将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纳入纠查管理范围,多地相关部门也陆续发布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进行了更为细化的制定。

  如5月15日,江苏省出台《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明确指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最高五十元罚款。同日,浙江省也通过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之所以实施“一盔一带”行动,是为了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据《人民公安报》报道,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而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

  “知道不带头盔上路会被处罚后,我赶紧去买了两个。”电动车是北京白领王先生每日上班的代步工具,下班早的话,他还会顺道接妻子下班。他告诉记者:“还好自己下手快,同事比我晚买两天,价格翻了3倍。”

  “一盔一带”行动开展以来,在高需求、高利益的刺激下,一些人动起了歪心思,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信息,头盔市场变得“疯狂”起来。

  记者发现,线下火爆的头盔在线上也出尽“风头”,登上了淘宝、京东等在线购物平台热搜榜,过去几十元的头盔,已经涨到了上百元,并且还处于缺货状态。

  有头盔行业从业者分析称,此次头盔价格暴涨是少数商家作出的短期行为。从过去几年的行业态势看,头盔的供需相对平衡,产品的市场饱和度较高,头盔也不可能长期处于紧缺状态。同时,公安部交管局还明确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应联合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和“买保险送头盔”模式。所以,头盔涨价现象不会长久。

  降温明显的资本市场

  “6月1日行动开始后,头盔价格还会大涨。”在一些社交网络平台,亦不乏微商大势宣扬。广州一知情者冯先生透露,有微商囤积了一批款式较好的头盔,待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后抛售。

  然而,投机者的触角并不仅仅延伸至此。

  资料显示,资本市场里,5月20日,A股头盔相关概念股逆势大涨,国立科技、南京聚隆连续三日涨停,伊之密一度冲高涨逾9%,最终收涨3.26%,金发科技涨逾4%。

  然而,5月20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的最新消息打乱了准备借“政策东风发横财”的投机者的阵脚,各大电商平台上的头盔价格大幅下降,此前急速升温的头盔行业陡然间被泼了一盆冷水。

  受该消息影响,前期炒得火热的“头盔概念股”在三连涨停后突然快速跌停。“头盔概念股”龙头股南京聚隆随后发布公告称,公司主要产品为高性能改性尼龙材料、高性能工程化聚丙烯材料、高性能塑料合金材料、塑木环境建筑工程材料四大类产品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零部件、轨道交通、通讯电子电气、室外庭外环保建筑等领域。目前公司应用于头盔的原材料产品仅有少量销售,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很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除南京聚隆外,国立科技、三夫户外等股票也纷纷下跌。

  终将被制裁的诈骗者

  在这场突然炒起来的“头盔热”中,还有诈骗者的身影,多地网购头盔诈骗案频发。

  5月18日,山西太原市民王先生通过微信群加了一个自称有大量头盔货源的人为好友,直接向对方订购了1万个头盔,付给对方38万元后却被“拉黑”。5月19日,安徽合肥一市民同样遭遇了该类诈骗,对方骗走4000元定金后“失联”。

  5月20日,国家反诈骗中心提醒,在朋友圈、社交群看到卖头盔的广告,万万不可盲目购买或者点击对方发来的链接输入个人信息,请多方核实卖家身份和货品来源,谨防被骗遭受损失。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绍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而在第十四条第(三)项中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赵绍华说。

  赵绍华认为,短期内头盔价格合理上涨是市场调节的必然结果,但市场上出现的头盔价格大幅度上涨,甚至几倍十几倍的上涨,属于一种哄抬物价的行为,必然会受到价格法的制裁。

  对于消费者由于购买了无3c认证的头盔在骑行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商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赵绍华认为,这是典型的“萝卜快了不洗泥”现象,是在市场极大需求刺激下,各种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市场造成的。

  赵绍华说:“根据相关规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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