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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9年10月21日 星期一

把玻璃栈道引入“标准轨道”

■李英锋 《 中国城市报 》( 2019年10月21日   第 02 版)

  去年三月以来,河北省多部门频繁发文,要求加强玻璃栈道类“高风险项目”(含玻璃栈道、玻璃吊桥、玻璃滑道、玻璃观景台等旅游设施)安全整治,并提出“四个一律”,即新建玻璃栈桥类项目一律停止核准备案,在建项目一律停建,未营业项目一律暂停开业,已营业项目一律停业整顿。由此,河北省内25家景区的32处玻璃栈道类项目全部停运。

  玻璃栈道的一头连着新鲜、刺激的旅游观光体验,另一头却连着安全隐患甚至是事故。这种旅游设施近年来不断攻城略地,在很多景区安营扎寨。然而,令人担忧的是,玻璃栈道目前仍然处于一种近乎“三无”的状态——无建设标准,无验收依据,无监管主体。可以说,综合监管已经滞后于玻璃栈道的快速发展,玻璃栈道在某种程度上游离于监管的“标准轨道”之外。

  玻璃栈道与游览索道一样,都属于能够丰富观光体验、提升观光品质的旅游设施,也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都属于应该纳入特殊监管范围的特种设备。随着全民旅游热潮的到来,各景区玻璃栈道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通行人数越来越多,玻璃栈道事关无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不容有失,不能有丝毫的“裂纹”。监管的当务之急是尽快消除玻璃栈道的“三无状态”,把玻璃栈道引入“标准轨道”。

  首先,相关部门有必要通过立法(修法)或制定“三定方案”等形式,明确玻璃栈道的监管责任部门及监管职责,这也是规范玻璃栈道运营监管需要破解的第一个难点也是重点。

  第二个重点是制定玻璃栈道的生产安装技术标准和日常监管标准。去年8月1日,河北省住建厅会同省质监局、省旅发委、省安监局组织编制的《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技术标准》开始实施,这是国内第一部专门规范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建设与管理的技术标准。然而,该标准仅仅实施一个多月后就被喊停,进而暂停实施。之后标准虽经进一步完善,但目前仍未恢复实施。其中的主要障碍就在于,政府、相关专家、玻璃栈道建设公司和景区等围绕玻璃栈道的荷载量、安全系数等存有分歧,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并无可供参考的相关标准。

  河北省率先在国内制定和完善玻璃栈道的地方标准。在国家层面,住建部、应急管理部、文旅部以及国家标准制定管理部门也应该在吸收地方标准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制定强制性的玻璃栈道国家标准,对景区人行玻璃悬索桥与玻璃栈道等项目的建设材料、设计、施工、验收、检测与评定以及运营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均应制定明确的标准规范,给玻璃栈道类旅游项目的生产、安装、景区管理以及职能部门监管提供依据,提供抓手。

把玻璃栈道引入“标准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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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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