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城市报 2019年10月14日 星期一

如何挖掘城市信息消费潜力

■张全林 《 中国城市报 》( 2019年10月14日   第 02 版)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明显增强。作为消费新宠的信息消费,其外溢性强、渗透性广,是有效拉动内需、助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信息消费如今已不单是信息的消费,而是呈现出“信息+消费”的新态势,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娱联系越来越紧密,成为实体物质消费和服务消费的连通器。当前,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服务消费需求旺盛;超高清视频、在线教育、全屋智能等新业态新应用快速发展。就城市来说,充分发挥信息消费的牵动作用,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高水平改善意义重大。

  随着信息技术创新迭代与新型消费需求迸发,信息消费潜力不断释放,线上线下融合已悄然成为主流消费方式。信息消费能够促进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教育培训、交通出行、医疗养老等线上线下消费闭环的形成。

  同时,新一代信息技术有效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在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政府服务领域广泛应用,更加精准化、智能化和便捷化。易观千帆数据显示,截止到2019年一季度,我国在线教育活跃用户规模达到3.7亿人,同比增长22.1%。此外,在企业上云的推动下,大数据行业加速发展。据工信部数据,2019年一季度我国云服务、大数据收入分别增长15.4%和20.7%。

  近年来,虽然我国城市信息消费能力明显提升,但在某些领域,仍存在老百姓不能消费、不敢消费、不愿消费的现象。城市信息消费目前仍面临有效供给创新不足、消费潜力尚未充分释放、平台支撑能力有待提升和消费环境亟待优化等短板。

  如何充分挖掘信息消费潜力?首先,应深入挖掘和引导城市信息消费需求。应大力发展高端智能终端,推动应用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丰富数字家庭产品,提升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增加信息产品有效供给;注重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壮大在线教育和在线医疗,是进一步扩大信息消费的新领地;应重点挖掘企业信息消费需求,鼓励企业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生产制造、运营管理和市场开拓的水平。

  其次,规范城市信息消费市场秩序,是信息消费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应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等手段,对信息消费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构建信息消费领域企业诚信体系,完善信息消费品质量问题举报制度,提高信息消费安全性,有效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大对网络欺诈、涉黄涉赌涉毒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净化信息消费网络环境;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加大政府购买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力度,由支持生产转向支持消费;完善事中、事后的监管体系,营造高效便捷、安全可信、公平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

  最后,需加快构建城市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的新型信息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建设,加快新技术的部署应用以及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城市要着眼需求侧的期望值,持续推进增收、减税、降费,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城市居民消费潜力。医疗、教育、文化等众多资源是不可移动的,这导致作为资源集中地的城市空间十分拥挤,信息消费可以模糊空间界限,依靠“互联网+”,优质信息资源可以实现城乡人人共享,这无疑将为扩大消费注入了强劲动能。

如何挖掘城市信息消费潜力
给野外文物多加 几道“安全防护网”
落地难
六十不过寿、葬礼不戴孝?基层文明治理不可激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