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是区域内的城市化发展。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2010年以来,传统意义的城市化步伐正在趋缓,流动人口在规模下降的同时落户城市意愿显著下降,而人口向大都市集聚的趋势则进一步凸显。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必须顺应这一趋势。
未来,我们至少需要从两个层面着手推进域内的城乡一体化:其一,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就需要我们更深入地动员、整合区域内的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源,满足域内广大居民的共同需要。其二,城乡市场特别是土地市场一体化,以极大的创新精神和极高的政策艺术处理好农民手中的“三块地”,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的战略部署。
另外,为了保证中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我们显然仍须继续“发挥投资的积极作用”。然而,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年的高强度投资,具有商业可持续性的投资机会几乎被挖掘殆尽,留给我们的则是那些期限长、规模大、现金流不稳定、风险高的公共或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如现代制造业的基础设施、城际交通、物流、市政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国土整治等等。面对投资对象的新特征,我们必须大力改革金融体系,关键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精神,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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