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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8月20日 星期一

通州严查楼市乱象

阳光城、首开被罚 专家提醒违规购买或“钱房两空”

■中国城市报记者 张阿嫱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8月20日   第 03 版)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日前,全国范围内正掀起一场关于严查房地产乱象的整治活动。

  8月16日,记者从北京住建委获悉,相关执法部门会同通州区住建委对通州区台湖银河湾、十里春风嘉园等8个在售商品房项目率先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重点针对哄抬房价、捂盘惜售、捆绑销售、无证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通州区限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阳光城·阳光花庭项目涉嫌无证违规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首开缇香雅园项目销售现场未明示绿色建筑星级等问题,已由通州区住建委立案处罚。

  北京住建委负责人表示,此举目的是贯彻落实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

  下一步,北京市、区住建部门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行动,联合发改、公安、规划国土、工商、税务、金融、银监等多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发挥合力,严查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行为,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首都房地产市场秩序。

  事实上记者近日调查发现,随着限购、限价等新政为开发商戴上“紧箍咒”,上述楼市乱象不仅只存在于北京市区。

  近几年,北京周边的北三县迎来房价飙升,开发商纷纷重金布局,由于楼市调控力度未见松绑且缺少监管,不少开发商为逃避限购,提出先草拟合同,由购房者先付全款以回流资金,等社保满三年后再网签。

  “这样操作风险很大。”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王佳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虽然签署的草拟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因为不能网签,所以无法在政府进行备案,这样开发商可能会“一房二卖”,购房人根本无法控制。

  王佳红表示,开发商这样的操作方式,属于规避国家政策,一旦发生纠纷,即便合同有效,届时法院也会因为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而解除合同,由于购房人本身也是为了规避政策,所以相关的损失,得自己去承担。

  “购房人先行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一旦开发商出现问题,或者违约,可能导致开发商根本无力返还房款,若是开发商再将房屋另行出售,或者另行抵押,购房人可能房钱两空。” 

  王佳红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此前在山西大同,其律所代理的20户业主就遇到过类似情况。大同市的这20位业主,最终因没有网签,法院判定合同解除。

  她另外提醒,国家政策很可能随时发生变化,房屋价格很可能继续攀高,在这种情况下,不排除开发商因为房屋价格大幅度上涨,而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届时也仅仅是返还购房款而已,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更是无处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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