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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7月23日 星期一

北京发布人才住房新政:

面向人才供应共有产权住房

■中国城市报 乔飞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7月23日   第 07 版)

  7月20日,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优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务保障人才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北京市“三城一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以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他国家或北京市重点功能区(下称“园区”)建设,出台人才住房支持政策。

  据了解,保障措施大致划分为三大类: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租房补贴及购房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经市级人才主管部门备案引进的非京籍优秀人才及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均无住房的,可以购买用于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请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那么,哪类人属于“人才”呢?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新总规明确了各区、园区差异化的功能定位,各区、园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不同,发展所需的人才类型和层次也不同,所以《意见》未对人才标准进行全市统一规定,而由各区、园区综合考虑本区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等因素制定,并在本区、园区实施政策中予以明确。

  《意见》指出,面向人才供应的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由属地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理机构组织建设筹集和分配管理,只租不售、循环使用。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共有产权住房面向人才配售工作,可与稳定就业的非京籍家庭住房需求统筹考虑。

  记者注意到,此次人才住房新政在申请条件方面并未放宽。如申请人才住房,需要符合本市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的一般申请条件,并按照本市公租房租金标准及共有产权住房售价、产权比例、出售等一般规定执行。

  需要指出的是,此次面向人才的住房保障措施同样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没有任何投机和投资空间。

  北京市住建委也表示,北京市将继续实行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坚持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人才住房政策不会对调控政策造成影响和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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