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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6月11日 星期一

共建美丽中国,政府在行动

■左佳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6月11日   第 02 版)

  每年的6月5日被确定为“世界环境日”,它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

  前不久,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18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美丽中国,是一个共存、共建、共享的中国,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美好生态环境的建设者、参与者、贡献者,而不是围观者、旁听者、指责者。在这其中,政府的地位和职责尤为重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政府对环保的宣传和普及,是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助推器”,是全面打响治污攻坚战的“先锋号”,是检验政府环境管理和建设能力的“试金石”。政府行动起来,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普及,可为勾勒美丽中国的山水长卷“画龙点睛”。

  结合目前我国所处阶段,可以说“强政府”是我国的一个特点,也是一个典型优势,因为“强政府”可以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集民力,有效率做成大事。具体到政府的环保宣传教育领域也是一样,政府应将宣传的重点放在“理念”和“行为”两个方面。不仅要通过宣传对环保工作“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不仅要使生态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更要推动使之“外化于行”。笔者认为,具体而言,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引导。引导可以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潜移默化的沁润,比如,紧扣公众广为关注的雾霾、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热点问题,制作生动通俗的宣传挂图、宣传短片、公益广告、动漫和微电影;组织主题活动,推进环保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和培育从我做起、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另一种是以法律手段强制,比如今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绿色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实施,由税务部门对四类污染物征收环保税。这一税法的实施倒逼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转型升级,引导绿色生产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环保意义远远大于财政收入意义。

  第二,培训。培训的对象可区分党政干部、企业主管、普通民众分而治之。对于党政干部而言,主要明确环境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的责任制度,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关键少数”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对企业主管而言,重点在环境法制宣传,定期开展 “企业环境责任”培训,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高排污企业的守法意识;对普通公众而言,主要是加大环保的科普力度,围绕公众关心的环保热点话题,组织开展公益讲座展览,组织民众参观环保绿化基地、实地体验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全过程等,以此提高公众的环保水平和能力。

  第三,沟通。环保,是我国当前的重点、热点、敏感点。如何应对频发的环境事件、如何回应公众对环境问题的敏感和质疑,是政府要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可以为宣传工作推波助澜;反之,则会设障添堵。沟通的“着力点”有三个:一是畅通渠道,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可广泛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提升环保的社会公信力;二是信息公开,加强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化。推动大气、水环境、土壤质量的数据信息公开,推动排污企业的信息公开,把政府和企业放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监督;三是澄清事实,面对突发的环境事件,准确统计数据、及时发布信息、公布真实原因、客观评价危害,让公众对环保的认知回归科学和理性。(作者系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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