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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3月19日 星期一

“增收”+“减负”: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梁启东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3月19日   第 02 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有着浓厚的民生情结,继续减少农村贫困人口,取消流量“漫游”费,提高个税起征点……报告直面民生热点、难点,关于民生问题的阐述可谓是亮点频现,多项惠民政策让百姓感到温暖。

  笔者最为感兴趣的内容之一,就是“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有关阐述。

  过去的五年,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一系列惠民举措,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五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小,百姓的钱袋子越来越鼓,消费水平越来越高。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重要的目标是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有效的提高。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的需要日趋向高层次、高水平发展。但我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在国际上处于中等偏上国家行列。党的十九大把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概括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描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指出要让“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目标,将其作为逐步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在阐述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时,提出居民收入增长的目标是“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而国内生产总值要增长6.5%左右,那么居民收入增长也应该大致保持在6.5%左右。这个目标是不是可以实现?答案是正面的。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6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比2012年增加7311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3.3%,年均实际增长7.4%,快于同期GDP年均增速0.2个百分点,更快于同期人均GDP年均增速0.8个百分点。

  在政策导向上,报告明确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群众最关切最烦心的事一件一件解决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使人民生活随着国家发展一年比一年更好”。

  那么怎样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措施,都是实打实和老百姓贴心的好办法。一方面是“增收”,让老百姓腰包更鼓些。比如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合理调整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向艰苦地区、特殊岗位倾斜等。另一方面是“减负”,让老百姓少掏些腰包。主要是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多领域的降费,有利于老百姓尤其是低收入家庭降低生活成本,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也有利于释放消费活力,创造新的消费增长点,激发市场活力。

  总之,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是政府的应尽职责。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政府要履行好再分配职能,以此作为促进居民收入提高、保持社会公平的抓手。在初次分配领域,要让社会创新创造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让每个人都有施展抱负、获得最大财富的机会;在再分配领域,要通过税收等经济手段、强制等法制手段,以及转移支付、补贴等社会保障手段,对初次分配结果进行调节,平衡收入差距,规范分配秩序,保护弱势群体权益。相信通过政府工作报告的一系列“增收”和“减负”的举措,能够给老百姓带来“真金白银”的实惠,达到拉动消费升级、调节收入分配等实际效果,真正使人民生活更加殷实,“随着国家发展一年比一年更好”。(作者系辽宁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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