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及律师调解员相应的条件以及工作职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各级人民法院通过特邀方式确认,并予以公示。律师调解员工作场所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律师调解室。
根据意见,调解案件范围为各类民商事案件,包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调解模式有法院委派、法院委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当事人自行申请四种,对主持调解的调解员数量、调解员更换、调解档案制作、调解期限以及四种工作模式下达成调解协议与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工作程序作出详细规定。
据了解,山东将于今年3月底前稳步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4月底全面推开。对违法、违规、违纪调解的律师进行相应的处分和处罚,对调解名册成员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实行退出机制。
(吴书光)
新疆法院:
五年受理案件逾200万件
本报讯 近五年来,新疆全区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执法办案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五年来,全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00.3万件,审执结193.2万件,与前五年同比分别上升47.9%和44.4%。
五年来,新疆各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盗抢骗等严重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依法严惩黑社会和黄赌毒犯罪,净化社会环境;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惩处贪污、受贿、行贿和渎职等职务犯罪,推动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潘从武)
临川公安:
去年信访总量下降18%
本报讯 江西省抚州市公安局临川分局以“大部制”警务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信访警务改革新路径。2017年,临川公安信访工作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局面,即信访案件办结率、息访率上升,信访总量下降18%。群众对公安执法执勤满意率达94.7%;不满意评议回访率达100%,回访后群众满意率达99.4%。
据了解,为有效破解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的信访部门单打独斗、信访事项化解复杂、信访问题不断累积等“三大难题”,临川公安将原信访、法制、督察、纪检监察等部门整合成立了执法规范部,下设信访受案室,并建立起“信访部门接待受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法制部门和相关警种会诊—督察部门督办—涉及警种部门办理化解—信访部门答复”的信访工作运转新机制。
(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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