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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8年02月12日 星期一

三明“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中国城市报 乔飞/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02月12日   第 20 版)

  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是福建省三明市检察机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一个成果。2017年,该市1/3的县荣登全国深呼吸小城榜单,将乐县斩获“美丽中国·深呼吸第一城”称号。在山青水绿、空气清新的背后,凝聚着检察监督护航生态文明的法治力量。

  作为一座新兴工业城市,90年代以来,三明市三元区城郊周边,陆续有煤场进驻,每到冬季,煤灰粉尘尤甚,随风乘隙而入,一天下来,甚至一夜之间,居民阳台常落下一层黑乎乎的灰尘。但2017年的冬天,人们发现粉尘少,了空气变得清新了。

  2017年4月,三明市打响蓝天保卫战,煤场被列为整治重点。三元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深入煤场调查,向辖区5个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不到一个月,12家不合格煤场全部关停,存煤限期清理完毕,煤炭加工企业搬迁。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连续保持249天没有原煤粉尘污染记录。

  不知何时起,三明市梅列区陈大镇南坑洋的山上成为建筑垃圾的集散地,绿树埋没于垃圾中,青山挂上醒目的伤疤。如今,梅列的“后花园”山清水秀,空气清新,不见一堆堆“垃圾山”的踪影。而这背后,也离不开三明市梅列区检察院守护“生态绿”的担当。

  2017年初,梅列检察院接到不少群众反映,陈大镇南坑洋的山上成为建筑垃圾的集散地,一车车建筑垃圾日复一日地倾倒,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以及周围群众的生产生活。随后,梅列检察院核实情况,立即理顺监管职责,依法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到位。相关部门立即着手处理,安排专人值守,加大巡查力度,制止乱倒建筑垃圾行为,并对垃圾倾倒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建设围挡、恢复植被。

  2017年3月下旬,尤溪县检察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发现该县国土资源局在某石英矿场没有签订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承诺书的情况下,违规批准采矿许可证延续申请。矿场没有及时补签矿山承诺书,也没有恢复治理矿山生态环境,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仍欠缴保证金22.268万元。该院立即对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收缴保证金,并督促该矿场落实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2017年10月25日,尤溪县检察院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确认尤溪县国土资源局在对尤溪县某石英矿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监管中未依法履职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依法采取收缴保证金等补救措施。日前,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确认县国土资源局在对某石英矿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监管中未依法履职的行政行为违法。

  这一件件构筑美丽三元“绿色生态圈”的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是三明市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说,保护生态环境,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更须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以此为出发点,该市检察院总结近年来生态司法实践经验,推动地方立法强化生态检察监督。

  2016年4月,三明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生态检察监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检察机关从社会影响大、问题突出的环节入手,对生态领域行政违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

  检察监督有了立法作后盾,行政机关更加认真办理检察建议,自觉履行生态保护职责。2017年,该市清除违法堆放危废物品240余吨,关停非法排污企业9家,取缔非法采砂点49处;启动环境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12件,整改率85%,提起诉讼10件,督促追缴生态公益补偿保证金和水土保持费675万元。

  以整治流域生态环境为契机,三明市两级检察院还在河长办设立检察联络室,实现辖区流域生态监管全覆盖和环保信息共享,借助河长制、“两法衔接”平台,及时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形成“水脏了有人管,河浊了有人问”的新常态。

  2017年5月,大田县、尤溪县与一脉相邻的泉州市德化县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联盟,“部门协作,区域联动”机制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得益于检察监督,行政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更加严格,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也更加顺畅。”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局长刘传贵说,过去文江河水被戏称为“核桃露”,在区域联动治理后,如今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服务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三明,三明市检察院实现了“检察蓝”对“生态绿”的有效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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