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保护湿地,扩大湿地面积,增强湿地生态服务功能。
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845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588万亩,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2%;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7%以上,全省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保持稳定,湿地生态功能逐步恢复,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和稳定。
《实施意见》提出,将对全省湿地资源实行面积总量管控,逐级分解落实,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特别是自然湿地面积不减少。合理划定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范围,并落实到具体湿地地块,实现湿地资源管理“一张图”。加强自然湿地保护,通过自然恢复,因地制宜辅以污染治理、水系连通、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和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等措施,全面提升湿地生态功能。
《实施意见》特别强调,要健全湿地保护考评机制,将自然湿地面积、保护率和湿地生态状况等纳入各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内容。
(李研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