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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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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11月20日   第 19 版)

  工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 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

  本报讯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除根据违法失信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规定采取公示违法信息、发布消费警示、提请屏蔽网站、停止接入服务、采取技术制约等惩戒措施外,还规定将因严重违法行为受到惩戒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对象,在惩戒期限内实施线下重点监管。

  《暂行办法》对违法失信惩戒的认定和实施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在明确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一般违法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对应的惩戒措施基础上,设置了各个环节的程序性规定,包括管辖权设置、决定程序、异议程序等,确保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和惩戒措施实施的明确性、指向性。

  同时,《暂行办法》明确了“对违法失信的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实施部门联合惩戒,鼓励支持有关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有关服务经营者和其他互联网企业参与惩戒措施的协同实施”,支持各方参与,借助网络搜索引擎、浏览器、杀防病毒软件、第三方软件下载平台、智能设备操作系统和移动社交工具,创新运用在线实时触发提醒等方式,最大范围地向网络潜在消费者发布网络消费安全提示,从而精准实现对违法失信主体的有力制约。       (万静)

  民航局印发《民航行业

  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本报讯 据民航局网站消息,近日,民航局正式印发《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对因一般失信行为被记入信用记录的相对人视情从严管理。对因严重失信行为被记入信用记录的相对人,则加大检查频次,依照《民航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办法》从重处罚,运用多种手段采取惩戒措施,包括:在民航局官网公布因严重失信行为被记入信用记录的相对人信息,并同步归集至“信用中国”、“信用交通”等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部门通报因严重失信行为被记入信用记录的相对人信息,实施联合惩戒等措施,从而达到“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效果。

  此次《管理办法》还认定了15种严重失信行为,其中包括“存在无照经营行为”“运输服务工作处置不当,严重侵犯消费者利益,并引发具有恶劣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拒绝采取补救措施挽回影响,或者拒绝采取措施改进服务”“在民航专业工程、设备招投标中围标串标”等。   (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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