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济南市环保局公布了济南市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济南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济南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据悉,济南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共划分11个一类区,包括十一个区域,属于特殊保护区,总面积818.632平方千米。具体包括长清寒武纪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莲台山森林公园,历城柳埠镇—西营镇区,平阴县大寨山森林公园区,长清区大峰山森林区,长清灵岩寺景区,长清区长城岭景区,龙洞风景名胜区,章丘七星台森林公园—垛庄水库景区,章丘阎家峪乡—文祖镇森林公园区,章丘胡山森林公园,白云湖、唐王森林公园。
按照规定,一类区内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除了一类区外,济南市其余区域均为二类区,面积7358.368平方千米。二类区内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与此同时,济南市划分为5个生态功能区,分别为:南部山区生态功能区、中心城城市建设生态功能区、山前平原农业生态功能区、黄河沿岸湿地保育生态功能区和北部平原农林生态功能区。
济南市声环境质量区划方面,根据济南市总体规划及用地类型划分,将济南市城区声规划范围划分为38个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1022平方千米,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16个,面积为449.19平方千米;2类声环境功能区17个,面积为469.10平方千米;3类声环境功能区5个,面积为103.71平方千米,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未扣除其内道路及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王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