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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10月02日 星期一

7大“城市群”法治建设评估结果出炉

法治政府建设亟待补齐短板

■中国城市报 乔飞/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10月02日   第 20 版)

  9月26日,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组织编写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以下简称《报告》)在京发布。《报告》对中国100个重要城市年度内的法治政府建设状况进行了观测和评估,针对当前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报告》指出,当前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水平不高、行政执法领域问题较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展迟缓、亟待统筹顶层设计等诸多问题,各地方的法治政府建设亟待补齐短板。

  “地方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水平持续进步,但仍在低位徘徊。各城市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落后地区需要加快脚步。”项目组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

  7大城市群珠三角、长三角综合表现最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当前以城市群为标志的区域划分变得更为突出。目前,我国已经确定的7个国家级城市群或经济区包括哈长、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长江中游、中原和成渝城市群。

  《报告》显示,我国城市群间法治政府建设状况差异明显,在7个国家级城市群或经济区中,珠三角区域和长三角区域的综合表现最为优异。哈长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得分普遍低于其他城市群,尤其是哈长城市群的平均分最低,说明其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相对落后。成渝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和长江中游城市群得分在7个城市群中处于居中水平。

  “在近几年的评估中,被评估城市得分率逐年上升的趋势非常明显,但整体水平依然不高,且呈现增速放缓的态势。”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王敬波表示。

  《报告》显示,2017年各城市平均得分率为68.72%(即平均分除以总分),较之2016年上升2.41%,但低于4.57%的同比增幅。

  从《报告》中可看出,各城市法治建设的差距仍然较大,且有扩大的趋势。2017年的评估结果中,排名第一的青岛市得分816.33分,而最后一名只有456.78分。

  数据显示,自2014年至今的评估中,排名始终在前二十名的城市有10个,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合肥、厦门、长沙、成都。

  《报告》分析称,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进步的大背景下,部分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相对落后的状况需要引起高度关注,避免法治示范地区和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落后地区应当积极转变发展理念,寻找加快法治发展的突破口,通过法治环境的提升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实现“弯道超车”。

  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展迟缓

  《报告》披露,综合执法是我国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探索成果,是解决我国行政执法碎片化,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手段。

  近两年来的实践表明,各地的综合执法改革在不同程度上解决了现行执法体制存在的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符合改革的方向,应当充分肯定。但由于改革统筹不足,出现了各自为政的情况。

  据记者了解,在被评估的100个城市中,有20个城市既合并了部门,也统一了执法队伍;有34个城市在区(市、县)级完成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质量监督管理等部门的“二合一”或“三合一”的整合并开展相应执法活动,其中8个城市在市一级仅检索到1-2个试点区(市、县)完成了部门整合;有5个城市只合并了部门,未实现执法队伍整合;有36个城市在保持部门分立的情况下,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有5个城市既没有合并部门,也没有关于联合执法的相关信息。

  “目前在基层政府管理中经常出现的决策、执法不规范,与这种组织层面的保障不力不无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赵鹏指出。

  然而,行政体制改革不仅仅是简单的部门合并,改革的推进不能依靠地方政府各自为政,需要加强宏观统筹规划。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牵一发动全身,涉及面广,中央改革难以一步到位。

  《报告》建议,县级以上政府将法制机构保持或调整为独立建制的机构。法制机构作为负责政府行为内部合法合规的控制机构,需要在功能上与其他机构特别是负责政策推行的机构有相对的隔离,不受其过度干预,才能有效发挥监督和矫正作用。

  同时,《报告》也指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有助于加快改革步伐,加强省级政府的统筹规划,有助于理顺部门之间的关系,界定综合执法权责边界,整合执法资源,促进机构、人员、职权、责任和执法程序的深度融合。

法治政府建设亟待补齐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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