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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10月02日 星期一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10月02日   第 02 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激发”“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不断强化爱护尊重企业家、重视发挥企业家作用的积极信号。

  今年3月,“企业家精神”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要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创富,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

  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激发优秀企业家精神提出了总体要求和具体举措。《意见》用三个“弘扬”勾勒了新时期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核心内涵:弘扬企业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精神;弘扬企业家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弘扬企业家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精神。这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为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开辟了广阔空间。

  当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来自于企业家,来自于企业家精神。”企业家是国家的战略资源,是创造财富的骨干力量,优秀企业家更是引领经济发展的“关键少数”。企业家精神有多种内涵,但其核心则是创业和创新精神。《意见》出台恰逢其时,激发了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坚定了企业家做强做优企业的信心,增强了企业家对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心理预期,对于全面提升中国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经济活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顺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高度,《意见》提出“三个营造”,营造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从法制基础、市场秩序、社会舆论角度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和可行性很强的方针政策,为企业家解除束缚,保障企业家权益,打消企业家顾虑,实实在在为企业家着想,让企业家能够专注创新。

  当前要完成经济社会结构调整的艰巨任务,需要形成浩浩荡荡的企业家队伍。《意见》提出“三个加强”,从加强党的领导、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等角度,回答了如何加强对企业家高效务实服务和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的问题。一个具有良好执行力的“有能、有为、有效、有爱”的有限政府,将是企业家精神的最好守护者。

  《意见》是对企业家精神的价值和地位重构,其释放的政策信号和引导价值,将成为未来“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关系重塑的方向指引。随着数项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的措施推进,企业家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将变得更加制度化及法制化,我国对优秀企业家精神的保护和弘扬将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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