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印发《关于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制定实施绿色航运发展专项规划。加快出台港口岸电布局方案,研究制定长江化学品洗舱基地布局规划等专项规划。推进落实《长江干线京杭运河西江航运干线液化天然气加注码头布局方案(2017-2025年)》。认真实施《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船舶锚地布局方案(2016-2030年)》,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锚地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立足国家战略,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依靠制度、科技和管理创新,积极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加快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发展,引领全国航运发展,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在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中的主骨架和主通道作用,在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中先行示范。
针对未来的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初步建成航道网络有效衔接、港口布局科学合理、船舶装备节能环保、航运资源节约利用、运输组织先进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绿色航运体系。
其中,针对备受关注的生态友好的绿色航运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提出加快落实《“十三五”长江经济带港口多式联运建设实施方案》《“十三五”港口集疏运系统建设方案》,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强化主要港区与干线铁路、高等级公路的连接,打通港口集疏运“最后一公里”。完善绿色港口创建制度,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港口绿色等级评价,高标准建设新建绿色码头,因地制宜制定老旧码头的升级改造方案,鼓励有条件的港区或港口整体创建绿色港区(港口)。推进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理设施的衔接,促进港口环保设施高效稳定运营,确保污染物得到合规处理。全面推进主要港口既有大型煤炭、矿石码头堆场建设防风抑尘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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