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广州等地就被列为国家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然而17年过去,垃圾分类工作却不如人意。虽然垃圾分类理念起步早、年年讲、月月讲,但突围难,离分类习惯的养成,尚不止“最后一公里”。
近日,安徽省政府部署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试点工作,以期通过依法强制实施和利益驱动,引导居民习惯养成,引发广泛关注。实际上,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要“广泛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46个城市先行强制实施垃圾分类。但垃圾分类,仅有强制是不够的。
此次垃圾分类实践从倡议转为强制,算是下了狠心。强制分类的一个关键是执法,尤其是覆盖到所有个人,执法成本和法不责众的问题就需要深度考度。但事实上,垃圾分类核心难关不在执法,而在人心。
表面上,垃圾分类只是举手投足的善小之为。垃圾分类不是什么复杂活和辛苦活,分类储存也好,分类投放也罢,都只是俯仰之间的举手之劳,即使是垃圾分类处理也算不上是什么高难的技术活,只要用心便能做好。也许正因如此,许多人以为分类排放善小而不屑为之,相反,却以为混合排放恶小而习以为常。以城市垃圾分类为例,有调查结果显示,公众知晓率高达90%以上,但公众参与率却低至30%以下,准确分类投放率甚至不到10%。后果是因小失大,推行垃圾分类近多年,分类处理效果不彰,而垃圾处理的邻避效应和垃圾围城困境却日益严重。
其实,垃圾分类是修身治国的善大之举,关系垃圾妥善治理,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的改善。垃圾分类首先是个人的事,需要个人克己为公,从我做起,而且持之以恒,这需要个人修身以达择善而从,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垃圾分类又是每个人的事,需要人人动手,蔚然成风,并通过制度化上升为社会行动,方能积小善为大善,这需要每个人都以信任换行动,建立社会普遍信任以达社会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垃圾分类及分类处理。
实现从我做起、人人动手绝非易事。大部分人不付诸行动,且理由多多,如我分他人不分或前分后混,分有何用等,以求心安理得。多数人深受善小而不值得做心理、见风使舵心理和囚徒心理等困扰,舍公益取私利,在垃圾分类面前沦为“看客”。尽管人人都产生和排放垃圾,都从垃圾处理中受益,但大部分人却都试图与他人和社会分割,不仅不合作,反而回避、推卸并自我解脱责任,导致垃圾处理行业形成集体冷漠的局面。
由此可见,推行垃圾分类不仅需要通过个人修身纠正个人心态与行为,更需要通过社会治理理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最大困难在“中国人的精神哲理根本是建筑在物质上的”,精于利益算计,皆不吃眼前之亏。克服这困难不仅需要采用合同契约、个人信用记录、司法介入等方式来加以约束,也需要建立健全道德文化层面的行为规范,并基于社会普遍信任,让每个人都相信他人会按规定分类,真正做到从我做起、人人动手。
我们不能矫揉造作地为分类而分类,不能让分类流于形式。让我们摒弃“看客”心态,抛弃一切托辞,视垃圾分类为修身治国善举,践行从我做起人人动手,节约资源,改善环境。
(作者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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