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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7月17日 星期一

把偏移的特色小镇拉回正轨(社评)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7月17日   第 02 版)

  自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的通知》以来,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了特色小镇建设之风,至今仍然热度不减。不论是工作部署、各项政策的出台,还是资金的进驻、渠道的拓展、小镇项目的申报,以及各种特色小镇峰会的举办,都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特色小镇,是相对独立于市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区别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建设的本义在于实现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成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在国家政策利好的刺激下,特色小镇建设的“比学赶超”已然成为国内各省、市、区适应和引领经济新常态的新探索和新实践。从中央到地方,从房地产企业到专题产业开发商,纷纷涉足特色小镇领域。风口之上,群雄逐鹿的新沙场已经铺成,然而我们在密集的媒体报道中却发现,一部分特色小镇在从零到有的打造之路上,却有些“跑偏”。

  目前,我国特色小镇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令人担忧。有些地方对文件的理解不到位,推荐不符合条件的镇;有些地方对创建与认定的理解存在偏差,推荐镇的发展水平达不到命名的标准;有些地方推荐的特大镇不符合特色小镇导向。而同时,同一地方推荐的镇类型趋同,部分镇申报材料对特色定位不够明确,也对认定造成一定影响。此外,还有一些地区盲目照搬浙江特色小镇发展模式,只学其皮毛,却忽视了因地制宜的重要性。正如大家熟知的典故,“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叶徒相似,其实味不同。所以然者何?水土异也。”不顾客观条件,盲目照搬,肯定是事与愿违。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模仿复制”,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地方执政者“浮燥”的政绩观。为了追求“短平快”的表面政绩,盲目采取一刀切、规模化的发展模式,急于求成,使小城镇发展失去了特色和灵性。

  国家培育特色小镇的核心在于“特色”。部分地方“一窝蜂”式的建设行为打造出来的“作品”,却无法体现出“特色”这一精髓。对此,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了《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按照绿色发展的要求,有序推进特色小镇的规划建设发展,并对特色小镇培育建设过程中如何彰显和保持特色提出三大原则:一是要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二是要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三是要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搬袭外来文化。

  所有的特色小镇,都是基于构建“特色”为主基调的小镇发展理念。所有特色小镇的成功,都需要构建可持续的发展能力。因此,特色小镇能否成为可持续引领地方发展的“增长区”,需要厘清三大核心命题。第一,特色小镇的发展建设必须尊重产业发展规律;第二,特色小镇的发展必须尊重城镇化发展规律;第三,特色小镇的发展必须尊重规划与运营并重的规律。需要指出的是,特色小镇不需要表面的奢华,需要实实在在的内涵;不需要劳民伤财,需要因地制宜。我们评估一个地方发展特色小镇的适可度还需要从人文、历史、环境等方面综合考量,保证适合项目的养分充足,摒弃不适合项目的铺张浪费,在决策中引进监督问责、在发展中引进自然人文,让民心工程真正实现为民。

  特色小镇不是设计和规划出来的,建设特色小镇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特色小镇建设要循序渐进,避免跟风炒作,因时、因地、因人制宜,杜绝形象工程,防止同质化和泡沫化,同时要避免特色小镇被房地产和资本绑架,预防把特色小镇变成新一轮的圈地运动。总之,面临正在如火如荼推进的中国特色小镇建设浪潮,我们要冷静思考,清醒认识,不要热过头,要稳步致远,少走弯路,不走老路,避免进入死路。

把偏移的特色小镇拉回正轨(社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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