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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5月22日 星期一

人口向大城市集中仍是普遍规律

■安树伟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5月22日   第 02 版)

  近日,笔者认真研读了李铁和徐勤贤先生《人口向大城市集中并非普遍规律》(《财经》杂志2017年第4期)一文(以下简称《李文》),收获很大。《李文》指出了国内学者对于城镇化研究的一些误区,通过选取中国样本与西方国家进行比较研究,认为发达国家中小城市数量更多,人口向大城市集中并非普遍规律,提出了增强中小城市活力的若干措施,对我们研究中国特色城镇化具有很好的启示。但笔者认为,其中有些观点值得商榷,在此就教于李铁和徐勤贤两位先生。

  不能用发达国家城镇化的结果来论证中国城镇化的过程。2011年英法德日的城镇化率均已在75%以上,已经经历了逆城镇化阶段并进入了城镇化后期阶段;而2015年我国浙江、江苏、四川、河南、广东和山东的城镇化率处于城镇化中期阶段,城镇人口还在以较高的速度增长。不能以西方发达国家现在的中小城市数量来证明中国现阶段的中小城市数量偏少,因为二者的城镇化阶段不同,英法德日中小城市数量多是其逆城镇化的结果。

  选取的中国样本与英法德日不具有可比性。《李文》按照人口规模相似性将中国六省份与英法德日四国分成三组进行比较,由此认为中国中小城市数量偏少。以第一组为例,认为“三地人口相近,但德国20万—50万人口规模的城市分别是江苏的3.25倍和1.6倍”。这并没有考虑到江苏的行政面积仅有德国的28%,四川省内部75%是山地的实际。假定人口规模、地形条件相似的情况行政区面积与设市数量成正相关关系,那么江苏的行政面积与20万—50万人城市的数量比以及德国行政面积与20万—50万人城市的数量比分别是1.25和1.37,并不能得出中国中小城市数量偏少的结论。而四川省内部主要为山地地貌,设市的基础地理条件不好,20万—50万人城市的数量比德国少的结论就没有较强的说服力。其他两组的对比也存在同样的问题。

  1980年以来,我国政府一直鼓励和支持中小城市发展。《李文》认为,中国政府对特大城市或大城市赋予了过多的行政职能,剥夺了中小城市发展的机会。笔者认为,中国中小城市发展不足,不是政府的不重视,而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1990年,我国提出要“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小城市”;1991年,提出“严格控制大城市、合理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中共“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也提出,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可以看出,中国的城镇化战略一直都在鼓励和促进中小城市的发展。但事实上,中小城市对城镇化的贡献率却在降低。1990年至2011年,20万至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对国家城镇化的贡献由12.07%提高到13.85%,而小城市则由10.72%降低到3.63%,小城镇由50.2%降低到36.44%。这是劳动力要素自由流动的结果,也说明了人口向大城市集中依然是现阶段的普遍特征。

  人口向大城市集聚是城镇化的普遍规律,很少受政策和规划左右,解决大城市病问题宜疏不宜堵。为了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政府应着眼于提升中小城市的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中小城市的服务配套措施,增强中小城市的人口吸引力,而不是反其道而行之。

  (作者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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