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国改革开放的政策实行以来,我国通过健全法律法规,不断促进我国法治化社会的建设。实践表明,近年来法律法规得到了完善,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但是,我国的法治建设由于长期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经济发展的约束,还存在着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尤其在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的现象司空见惯,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时常发生,职权法定化程度不高、行政立法的法治性不充分、行政执法尚未形成制度体系、权利救济制度不健全等依然存在。可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法治是改革发展的可靠保障,必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建成法治国家,建设法治政府是其中关键。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环节,是我国政府施政的基本目标。加快法治国家建设,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来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就在于将政府打造成为符合现代世界行政潮流发展的民主型政府、有限型政府、善治型政府、责任型政府和平权型政府。法治政府就是行政机关能自觉运用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法律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法治政府必然是一个“有限政府”、“高效政府”,要求政府不仅要做到职能科学,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把自己该管的事管住、管好、管到位,而且要做到权责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法治政府必然是一个“阳光政府”、“服务政府”,不仅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而且要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正人必先正己,己正才能正人,要想使整个社会尊法守法、依法办事,政府首先得尊法守法、依法行政。也唯有如此,一个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社会才能逐渐形成。
近些年来,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法治政府建设在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等方面还存在不少“短板”,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和严格公正实施法律法规等方面亟待加强。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已经描绘出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宏伟愿景、总体轮廓和行动方案,规划了建设法治政府的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这是我国第一份自“十三五”开局之年首个颁布的用于规范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央文件,它以五年计划的形式进行任务部署,标志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建成的决定性阶段。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部署全面推进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致力构建开放透明的治理环境。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整体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没有法治政府这项主体工程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工程就是残缺不全的,法治政府这项主体工程建设不成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工程就不可能成功。把法治政府建设自觉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视行政组织法治的完善,提高行政立法质量,改进行政执法体制,落实公民权利救济以及提高与实践良性互动的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水平,乃是今后建设法治政府、迈向行政法治的几个主要抓手。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依法治权,应当紧紧围绕约束规范公权力这一主题,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建立多元化的畅通的法律救济渠道。建设法治政府,应当秉持现代民主法治的眼光,通过深化改革积极推进观念更新和制度创新,推动行政法制在社会深度转型期获得更大的革新发展;促进行政法治目标的完整实现,实现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2016年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此次《规定》推出的时间点,恰逢《纲要》实施一周年之际《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面对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紧迫任务,督察《纲要》落实情况成为当前政府法制部门的一个“抓手”。法治政府建设,2017年将再提速!
(作者系中国城市报社副总编辑、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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