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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1月23日 星期一

认识垃圾与推广垃圾分类

■熊孟清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1月23日   第 27 版)

  编者按

  伴随垃圾产量、处理量的迅速增大和城市土地供应的日益紧张,而兜底性填埋场的库容日渐减少,垃圾处理形势急剧恶化,一些城市处于“垃圾围城”困境。于是,垃圾焚烧处理成为选项,却引发邻避运动,使得垃圾问题成为近十年来广受讨论的热点,并日益明晰化。而作为垃圾问题之一的垃圾分类,是垃圾治理的治本之道,也是垃圾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有助于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抑制垃圾的污染性,需要广大公众主动参与。

  认识垃圾:视角、范式和制度化

  在垃圾治理过程中,人们看待垃圾问题的视角日益明晰。物理上,垃圾就是一堆固体废弃物,通过工程技术便可解决,这就是“垃圾处理”视角。但从垃圾处理引发的社会看客心理、邻避运动、生态环境污染和“垃圾围城”等社会问题来看,在一堆废弃物背后隐藏着复杂的社会关系。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生态环境权利和垃圾处理秩序乃至社会安全秩序,解决垃圾问题还需要“垃圾管理”和“垃圾治理”。

  坚持垃圾处理、管理或治理,各自有自己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只是看问题的视角不同而已;但恰恰因视角不同,在如何看待和研究垃圾问题上自然会有所不同,其研究方向、关注重点、解释方法和解决垃圾问题的途径等方面各有侧重,使之构成互补或包容关系。垃圾处理从工程技术层面看待垃圾问题,强调采用填埋、焚烧或综合处理等工程技术手段解决垃圾问题。垃圾管理从行政管理(尤其是政府管理)层面看待垃圾问题,强调采用政策性调控手段解决垃圾问题;垃圾治理从社会和社会技术层面看待垃圾问题,主张吸纳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学科和吸收垃圾处理、垃圾管理管理的研究成果,推动政府和社会良性互动,通过动力创新、技术创新和体系创新,实现垃圾全程、多元、综合和依法治理。

  有意思的是,垃圾焚烧与否的讨论加速形成了垃圾处理、管理和治理3个视角。垃圾焚烧处理既是科学处理垃圾的需要,也是为垃圾处理严峻形势所迫,垃圾焚烧处理确有必要;但垃圾焚烧处理确实存在邻避效应,且这种邻避效应被焚烧处理设施运营过程暴露出的负面影响不断放大,致使焚烧处理设施落地难,甚至进一步恶化了垃圾处理形势,于是,社会呼吁政府加强垃圾管理、推动垃圾分类处理、减少焚烧处理的邻避效应和寻找垃圾问题的有效解决方法,并形成了垃圾处理、管理、治理3个看待垃圾问题的视角。

  垃圾治理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日常活动,而且,事关资源环境保护,事关生产生活及人体健康的安全,事关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可谓事关社会各方的利益,需要政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协同治理。因而,解决垃圾问题的互动共治范式也日益明晰。垃圾处理、管理和治理研究垃圾问题的范式分别是工程技术、行政管理和互动共治。解决垃圾问题不仅需要工程技术和行政管理,更要政府与社会互动共治,更好地发挥工程技术和行政管理的作用,解决垃圾问题的途径必须从垃圾处理、管理转变为垃圾治理。这种转变意味着观察和理解垃圾问题的范式的转变,即要从工程技术、行政管理范式转变成一个社会治理的互动共治范式,不仅要看到垃圾的物质属性,更要看到垃圾的社会属性,更加重视政府和社会的内部及彼此之间的互动和政策、社会和技术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对垃圾产生、处理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相应的,解决垃圾问题的主体便从垃圾社会(包括垃圾产生与排放者和处理企业)、政府转变为政府和社会组成的全社会。

  以互动共治范式观察和理解垃圾问题,必然涉及行政管理、社会生产、生活及其他种种相关活动构成的社会活动。这是一种多主体互动的活动,既会产生互动收益,也存在冲突内耗,诸如旁观者效应、搭便车效应、见风使舵效应和邻避效应就是社会内耗的引因和表现,进一步,社会制度、规范、价值、观念和习俗的惰性乃至昙花一现的社会风尚的惯性影响都会削弱主体的个体意志,影响主体选择和行动,导致社会内耗。典型的事例莫过于垃圾问题中的社会自我卸责问题,个体产生垃圾,却借“公益”之名将其处理职责推卸给政府,没想到政府是动用财政来更高代价地处理,其实更大地损失了社会福利,个体的所谓“理性”选择加载在一起导致社会的“非理性”,换来的是社会内耗和更大的社会损失,这是垃圾治理必须解决的一个原则性认识问题。如何减少社会内耗和增大社会收益是研究垃圾治理的主线和目的。

  同时,通过制度化解决垃圾问题的重要性日益明晰。为了减少社会内耗和增大社会收益,必须将各主体的选择与行动制度化,使之成为社会选择和社会行动,达至社会互动共治,最终成为文化传统。为此,必须细分垃圾治理的相关主体,包括垃圾产生与排放主体(居民、企事业单位等)、垃圾处理服务主体(企业、社会组织等)和各级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等,细分垃圾治理流程与处理服务环节,理清各主体的职责、权利及其相互间的关系,尤其要理清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社区(村)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垃圾处理服务企业、垃圾产生与排放主体之间关系,促使所有主体的选择与行动规范化和程序化。

  找准认识垃圾的视角、范式,进一步完善垃圾问题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有助于帮助人们扬弃垃圾治理研究与实践中的一些片面认识,启迪人们系统观察、理解、研究垃圾治理,丰富垃圾治理理论,并用理论指导实践,避免个体选择与行为的盲目性,凝聚社会共识,促进垃圾治理全面深入发展。

  推广垃圾分类需要破除难以成功预言

  全国第一批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城市,已经“试”了16年,给出的成绩单有点难看。原因很多,诸如习惯惰性、设施不全、制度不严、管理不力等等,但忽视了一个社会心理因素,即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垃圾分类难以成功”预言,这是一个负面的自证预言。推广垃圾分类,必须消除“垃圾分类难以成功”这类负面自证预言的影响。

  “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揭示的是人事方面那种让人“不服不行”的主观与霸道心理,其实这正是一种负面的自证预言。社会心理学发现社会广泛存在各种各样的自证预言,有正面的自证预言,也有负面的自证预言。正面自证预言可以成就辉煌;负面的自证预言则可以毁灭伟大事业。社会一旦形成一种负面预言,便会有意无意地去证实这种预言,出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乱象,致使正面预言难以实现。

  我国生活垃圾分类从试点到推广过程中倍受这种负面自证预言束缚。社会公众和政府普遍存在垃圾分类难以实现的悲观情绪,受此影响,往往表现出一种观望、敷衍态度,不能以持之以恒的心态按部就班地推广垃圾分类。从2000年住建部推动垃圾分类试点至今,虽然垃圾分类观念家喻户晓,但少有城市真正全面推广了垃圾分类和实现了垃圾分类处理,这就是社会公众和政府都不积极作为的后果。

  不仅如此,垃圾分类难以成功预言还引发社会公众和政府彼此互不信任。因为心存垃圾分类难以成功预言,必然要找到难以成功的借口。常见的借口是“我们分了,又被混合收运与处理,分也是白分”;政府认为“再怎么动员,参与分类的居民少,分得也不彻底,分类处理不能形成规模效益,得不偿失,不如混合收运与混合处理。”这种理由把社会公众和政府置于对立面,致使社会公众与政府滑入相互指责的怪圈。

  此外,垃圾分类难以成功预言严重阻碍垃圾处理体系的完善。因垃圾分类不力,导致无法有效地组织垃圾物质回收利用,乃至助长一些城市放弃垃圾分类收运与处理,大兴焚烧填埋处理方式,坐实社会公众“分了也是白分”之指责,误导社会公众放弃垃圾分类;这种社会环境下,无从谈起建设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排放、物质回收利用、能量回收利用和填埋处置相得益彰的垃圾处理体系。

  鉴此,推广垃圾分类,必须要破除垃圾分类难以成功这种负面自证预言,建立起垃圾分类终将成功的正面自证预言,鼓舞社会公众和政府朝着成功期望积极作为和良性互动。为此,建议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提出客观可行的目标。推广垃圾分类之初,既然认为不能成功,那好,最少不要认为垃圾分类必然失败,社会公众和政府都得有这个底线,据此提出切实可行的目标。如果说垃圾分类成功太难,一代人甚至几代人都做不到,但垃圾分类不失败总没成功那么难,规避垃圾分类不可能的自我贬低和自我安慰心理,我们确实看到,垃圾分类在艰难中前行。因此,有理由坚持垃圾分类,坚持就是胜利。

  二是加强图式宣传攻势。研究表明,图式宣传越强势,人们的注意力越会放在与图式相符的信息与特征上,人们的心智越会倾向于过滤与图式不一致的信息与特征。我们要在合理强度利用文字说教的基础上,力求图文并茂,引导人们把更多注意力定格在图式信息与特征,从而使图式的正确性与预期性得以确认。

  三是鼓励每个人自我确认。社会人受见风使舵效应影响,身不由己,践行垃圾分类时就是如此,很多人感叹:他人不分类我分有何用。这种情势下需要政府鼓励人们自我确认,别管他人怎么做,相信分类是趋势,别人不分我也要坚持,少找不分类的借口,才能实现“我分了他人也会跟着分”和人人分类局面的形成。

  推广垃圾分类确实很难。从混合排放与混合收运、处理转变为分类排放与分类收运、处理不可能一蹴而就,不仅要解决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困难,更要转变每个人乃至社会的心理,消除传统制度的惰性。但只要破除垃圾分类难以成功的负面自证预言,树立起垃圾分类终将成功的正面自证预言,必将能够坚定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的动机、意志和毅力,也将会调动舆论正面宣传垃圾分类,形成强大的推广垃圾分类的社会力量,促进垃圾分类和分类处理稳步推广。

  (作者系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认识垃圾与推广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