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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7年01月16日 星期一

制度革新才是金融创新之本

■欧阳日辉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1月16日   第 02 版)

  互联网金融的初心是什么?我认为,应该有三点:第一是能够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或者能够为其做一定贡献;第二是倒逼金融体系改革;第三是普惠金融。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应该分四个阶段,从最初的爆发阶段到2013年的狂热阶段后,必定会走向协同发展的阶段。从狂热阶段到协同阶段有一个转折点,这个转折点就是制度重构、制度重建的阶段,我们当前就处于这个阶段。

  未来的发展,技术和制度到底谁轻谁重?这个问题值得我们讨论。关于制度和技术的作用,从制度经济学产生以来一直在讨论,我们认为工业革命是因技术革命而产生,但新技术出现以后,既有技术的创新也有制度的创新。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制度的创新在理论上要优于技术的创新。

  关于技术创新对金融的作用,我们进行了一个较细致的分析,尤其是新兴互联网技术对金融的影响。技术原来对银行、证券和保险的影响,只在企业内部,现在已经面向了全行业或全球。研究表明技术确实改变了金融,拓展了金融广度和深度,提高了服务效率,改善了客户体验,降低了对制度供给的需求,提升了个体金融自主性。从金融技术来讲,增加了不稳定因素,突破了金融机构的边界,同时对金融个性的风险冲突及特许权的突破问题也产生了影响。关于制度和技术的关系,有人认为制度决定了谁能够做技术,还有人认为金融发展中制度和技术有一定的互补性。个人认为,技术和制度应该是互补的关系,技术的发挥需要制度的保障,制度的制度性需要技术来进行弥补。

  不管怎样,新金融或者金融科技的发展,在技术和制度两块都应有所作为。金融科技或者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一定要建立金融生态制度。今天的金融生态制度是基于工业时代的金融系统。我们今天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不是政府不努力,不是金融机构不作为,而是因为现有的这套金融体系是服务工业经济、服务投资增长模式的一种体系,未来的金融体系应该是服务新经济。

  技术进步是制度变迁的原动力。制度变迁是技术进步的助推器。技术进步只是金融创新的一个末,制度革新才应该是金融创新的本。从历史长河来看,通过技术进步促进金融创新的案例并不是多见,通过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促进金融发展的案例却比比皆是。希望金融的发展能够弥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两个短版,最后形成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液态创新、市场创新、制度创新、生态创新的连续循环。

  (本文系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在“2017金融科技竞争力高峰论坛”上的发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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