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城市报 2017年01月09日 星期一

能源文化激发无限潜能

■陈柳钦 《 中国城市报 》( 2017年01月09日   第 12 版)

  文化发展与能源发展绝不矛盾,而是相得益彰。文化不仅是能源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精神动力,也越来越成为能源发展的直接参与者和有力支撑者。能源文化是指大到一个国家甚至整个国际社会,小到一个城市、一个企业、一个机构、一个社区或一个家庭的所有成员与能源有关的所有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总和。能源文化,包括有关能源本身的自然属性的文化,以及人类应用能源的社会属性的文化。

  文化最大的特质,就是具有极强的渗透性、持久性,像空气一样无时不在、无处不在,能够以无形的意识、无形的观念,深刻影响着有形的存在、有形的现实,深刻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先进的能源文化对于应对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至关重要。先进的能源文化应包括能源为本、科技引领、人人共享、节能减排的基本理念。

  经济高速发展过程中的曲折我们必须面对,而这些曲折或许会让我们更冷静地面对未来。走得太快未必就是好事,我们时常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一路急驰,却忘记了欣赏路边美丽的风景。对我们现在还不知道的“极大的能量来源”,老子在两千多年就意识到了:“道冲,而用之或不盈”,即道无形虚空却有巨大能量,然而对它认识不足、应用不够;“绵绵若存,用之不勤”,即绵绵不断若有若无地在无限时空中存在着,它的能量和作用无穷无尽。我们探讨能源,特别是研究开发可再生能源、清洁型能源、新型能源等,更应该注重“绵绵若存,用之不勤”的能源。既要开发能源,又要保护生态环境,正确处理“人能关系”,是当前十分迫切的任务。能源文化就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灵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世界各国发展的共同趋势。

  当然,能源文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办好的。因此说能源文化的培育和推广是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崇高事业。因此,我们要加强能源文化的宣传培训,提高能源文化的推广普及,重视能源文化的舆论监督,增强我们的文化自觉。文化自觉首先是一种觉醒,文化具备物质与意识的“双重属性”;文化自觉也是一种理性,文化具备推动和主导的“双重角色”;文化自觉还是一种责任,文化具备传承和弘扬的“双重功能”。现时代的能源文化自觉,要回应全球性课题时面临双重任务:一方面要通过借鉴世界能源革命的经验与教训来反思中国能源变革的得与失,另一方面要解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一系列现实的能源问题。

  能源文化贵在执行重在落实。如果说技术创新是“星星之火”,制度变革则是其得以“燎原”之“势”。只有建立完善的能源文化制度体系,才能保障能源文化的推进和落实。中国各级政府针对能源高效利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意见、细则等,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但中国能源利用效率依然不高。这里面既有制度体系仍需进一步健全的原因,也有政府执行力弱的痼疾,也即无法可依、有法不依。针对无法可依,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促进能源高效利用的制度体系,有针对性、系统性地出台新制度、修订老制度,从法律、法规层面使能源文化有法可依,进而有法必依,用制度和法律手段维护能源文化建设。“天下难事,必成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把小事做好、把手头的事做好、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做好,不断打造能源文化执行力建设新形象。

  能源文化的推广和落实,不得不考虑每个公民的个体行为。公民参与其实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行为,他们的能量聚集不可忽视。全社会公民的广泛参与是能源文化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可靠保障。国家政策要引导人们的行为方式转变,将节能减排提升为人们的行为习惯,促进个人加强对能源发展发展及格局的认识和深入了解,加强对能源消费有关的观念和行为方式的正确认识和掌握,做具有优秀能源文化的人。“孤雁难飞,孤掌难鸣”,只有将能源文化理念全面体现到国民经济体系的各个领域和社会组织体系的各个方面,才能让能源文化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才能进一步营造能源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化的终极价值是一种真、善、美的崇高境界,也是一定主体对文化终极价值即崇高境界的追寻。人类认识自然规律,才能更好地顺应自然规律,进而做到与自然“同生同息”。但所谓的规律也不是永远不变的。能源发展的未来路无人知道真面目,需要我们用心探索领悟。无论如何,中国未来的能源文化将以和谐的普遍性的原则被人们予以全新的诠释。站在新的时代起点上,我们不能失去文化的自信,要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机构带头,到全民素质的提高,倡导适合中国国情的“健康的能源消费、丰富的精神追求”的能源消费方式、生活方式,在探索能源文化的道路上高歌猛进,寻找解决能源环境和气候变化之困,迅速走上和谐发展的未来生态文明之路。

  (作者系中国城市管理研究院院长、研究员)

清洁能源成增量主体
能源文化激发无限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