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将在落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措施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当前“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引下,该《规划》为实现生态文明领域改革并补齐全面小康环境短板提供了有效路径。据悉,该《规划》在环保部环境规划院牵头下,历时3年完成编制研究工作。
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必须全力做好补齐短板这篇大文章。《规划》明确表示不走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矫正发展强保护弱,一拨人搞发展,另一拨人搞保护的理念。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向媒体表示,过去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高,很多环保工作是末端滞后的,或者一旦形成了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生产布局,再搞末端治理,效果往往不理想。因此,该《规划》将预防放在首位,体现预防优先,在发展方式的前端做文章,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的新要求,也加快补齐我国生态环境短板,将生态环境保护从末端往前端延伸。
为提高我国环保治理水平,环保部和建设部已经开通了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平台和微信举报的公众号,建立了城市水环境的遥感监测评价体系。记者通过微信关注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每周可获悉有关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公众监督及回复情况。
吴舜泽认为,该《规划》明确提出将污染信息公开,从某种程度上倒逼政府加快治理进程。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强化环境宏观调控政策,同时守住三条线即资源消耗的上限,环境质量的底线和生态保护的红线。
公众对于环保规划的日益关注,引发政府环保部门的“地震”。中办、国办第一次就五年规划实施机制专门发文,列出了控制单元清单,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必要的基础。
大气、水、土污染成焦点
吴舜泽说,《规划》大概有12项生态环保的约束性指标,可能最难完成的是大气、水、土三类总共6项环境质量的约束性指标。
从“十一五”环境规划开始,我国把指标分为约束性和预期性两类。预期性指标主要指市场主体自主的行为,而约束性指标则是对公共产品、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强制性的新要求。
“大气十条”自2013年实施以来,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全民防霾治霾的积极局面。从京津冀联防联控合作治霾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亲赴一线为污染防治保驾护航,向外界传达中央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壮志雄心。但就目前而言,秋冬季节我国大面积雾霾的出现,也反应出大气防治又是一场艰巨的“没有硝烟的战争”。
“水十条”实施一年以来,细化控制单元,发布了关于征求《城市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征求意见)》意见函,为城市水环境治理寻求合适的实施方案。
“土十条”2016年5月28日得到国务院批复,制度规定业已萌芽。
吴舜泽表示,上述3个“十条”的实施进展中出现的问题,在《规划》中会得到改善,因为在《规划》设计的初衷就是与3个“十条”紧密联系在一起。
为将两者紧密结合,从环境治理基础制度着手,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根本性改革,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理念。
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日前公开表示,我国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求,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
吴舜泽表示,《规划》体现出我国目前实行的史上“最严格”的环保制度。第一,从生产、消费、流通等环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包括源头的严防,过程的严管,后果的严惩。第二,能够落地并且有效、管用,可执行性高。第三,各个制度之间相互匹配、协调推进,或者是制度能够定型,发生良好的互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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