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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09月26日 星期一

日本“户随人走” 新住民享受同等待遇

■中国城市报记者 孟航/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9月26日   第 06 版)

  日本首都东京下辖23个特别区、1郡、26市、7町、8村以及伊豆群岛、小笠原群岛,面积2187平方公里,人口1200万左右,约为日本总人口的1/10。

  据了解,在东京都的1200多万总人口中,真正工作和居住都在东京都中心城区的人并不多。之所以选择工作在东京中心城区、而居住在近郊,首先是为了降低生活成本。东京工薪族平均每天的通勤时间约为120分钟。绝大多数日本公司都会为骨干职员报销电车月票,或提供通勤交通补贴。由于通勤时间长、工作强度大,日本工薪族普遍饱受“睡眠不足”的困扰。

  日本《宪法》规定,公民拥有迁徙自由,其户籍管理制度的显著特点是“户口随人走”。例如:只要求职成功,就可以被东京的大公司聘用、轻松在大城市立足;只要买得起房子或交得起房租,就可以自由迁徙到全国的任何城市,而且一旦在某地居住下来,就自然成为当地的常住人口、享受当地居民的全部福利,即使是从农村迁入城市,通常也可以自然获得城市居民的身份和基本权益。

  日本《户籍法》规定,孩子在20岁的法定成人之前,无权独立设立自己的户籍,成人后则完全自由。日本的“住民票”标有公民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与户主的关系等。公民在接受义务教育、办理国民健康保险、国民年金保险(退休金保险)、登记纳税、登记选举人或候选人等时,都需要先出示“住民票”。公民在迁出某地时,需要到当地政府办理“住民票”迁出证明,注明迁出原因(如上学、就职、结婚等)和计划前往地址;搬入新住址后,必须在14天之内到新住地政府办理迁入登记,此时需要携带迁出证明、国民健康保险证等,办理户籍接转与登记手续。

  东京地方政府对外来人口无区别地给予法律意义上完全平等的“住民”资格,一旦在东京居住,住民在子女教育、国民健康保险、公共设施利用和公共服务享用等社会福利方面,就与原有的常住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不受法律意义上的任何歧视。当然,新住民必须在当地遵纪守法、照章纳税。能够在城市社区获得较高社会地位、受到普遍尊重和欢迎的,是那些纳税贡献大、公益捐赠多、公众威望高的优秀居民。地方政府每年都要对纳税大户进行宣传表彰。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日本政府出台了“住民基本情况网络登记制度”。每个居民有一个登录号,行政部门通过登录号就可以在网络上找到每个居民的国籍、性别、出生地、出生年月、职业、住址、联络电话、标准照片等个人基本信息。这种全国统一的居民信息网络登记制度保障了公民的迁徙自由,使人们无论走到哪里,都容易合法地实现身份的确认。因为日本有严格的户籍登录制度和高度发达的社会治安摄像监视系统,一旦发生刑事民事案件,警察部门很容易快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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