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中国城市报 2016年09月05日 星期一

政府在钢铁行业去产能中的作用

■李文增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9月05日   第 27 版)

  有关方面的统计调查表明,2016年上半年钢铁去产能量为1300多万吨,仅为今年目标任务的30%左右。钢铁行业的去产能之所以如此困难,不仅因为钢铁企业数量众多且分散,而且因为钢铁企业停产还要提折旧和支付其他费用。笔者认为,当前应该在加大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力度的同时,加大与钢铁行业供给侧改革相适应的需求侧改革,而这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重要作用。

  当前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研究解决与供给侧改革相适应的需求侧改革问题是当前的主要任务。有资料分析表明,经工信部认可的、产能在100万吨以上的钢铁业联合企业有305家,若以单工序钢厂计算则超过2000家。行业集中度低,产业布局分散,滋长了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和个别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并带来环保问题,客观上对国际大宗商品在市场上的垄断与投机起到了负面作用,同时降低了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笔者认为,不论是我国钢铁产能分散还是产能过剩,既与国内钢铁行业的供给测改革不到位有关,也与国内钢铁行业乃至更大范围的国内经济建设的需求测改革不到位有关,以下两个方面的实际情况可以得到佐证。

  一是目前国内钢铁产业缺乏明确和强有力的进入和淘汰执行标准。也就是说,钢铁投资企业进入市场时或进入市场后,由于缺乏科学的执行标准,即使是落后产能,也很难被禁止或被淘汰。这正如笔者曾经指出的,在缺乏科学的执行标准的情况下,化解过剩产能搞不好,还会引发是“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的争论,从而会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最终使国内钢铁行业的分散和过剩问题难于很好地解决。

  二是目前国内钢铁产能过剩是建立在较低建筑标准的钢铁需求基础上的。这正如有关方面的统计分析指出的,目前在各国标准中,对钢筋的屈服强度级别大致可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标准:低等级标准为300兆帕,中等级标准为400兆帕,高等级标准为500兆帕。我国城市建筑以钢混结构为主,建筑用钢国家标准为300兆帕,实际使用中335兆帕钢筋实际用量为70%左右,广大农村地区建筑标准更低;而日本与美国的主力强度级别是400兆帕或420兆帕,欧洲、英国、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的主力强度级别则达到500兆帕。国内的低标准不仅导致国内的建筑标准低,导致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差,还由于低标准的进入门槛低,导致进入的生产企业过多。

  有效化解国内钢铁行业产能过剩

  需要在供给和需求两侧共同发力

  在供给侧发力,需要解决国内钢铁行业的三个重要供给标准问题。一是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的需求为基础,制定钢铁行业的生产标准。因为从我国目前的高端装备制造业来看,常年需要大量的高端钢材,而其中有大量需要从国外进口。凡是有能力进行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甚至替代进口高端钢材的钢铁企业,不仅不要压缩,而且要扩大产能。这样不仅能促进钢铁行业的联合、兼并重组和集中力量发展,而且也能化解大量过剩钢铁产能。二是要确立钢铁行业去产能的企业规模标准。制定这个标准的主要依据是钢铁行业是资本密集型的行业。钢铁企业规模太小,不仅难于实现规模经济效益,而且难于加大投入,实现技术进步及转型升级,更重要的是,难于提高我国钢铁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通过确立钢铁企业规模标准,将规模标准以下的钢铁企业淘汰,使资源向规模化的优势大企业集中,进而提高国内钢铁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三是解决国内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问题。如果有了严格的、科学的国内钢铁行业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一旦发现不达标的钢铁企业就立即关停,就能化解大量的过剩钢铁产能。

  在需求侧发力,需要解决国内经济建设对钢铁行业的需求标准低的问题。近年来,国内水灾、地震、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建筑标准相对低下是重要原因。因此,提升建筑标准势在必行。国际经验表明,推广钢结构住宅,不仅有利于增强国内建筑物的抗震和抗灾能力,而且有利于国内钢铁行业钢材使用量的增加和发展水平的提高。近年我国钢结构建筑用钢量仅为3000万~4000万吨/年,仅占全国钢材产量的4%左右,而欧美等国家(地区)钢结构建筑用钢量约为40%左右。如果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比例,仅此一项每年就能增加钢材需求4.5亿~6亿吨,从而能极大地解决国内钢铁业的产能过剩问题。

  保障措施

  用财政信贷政策支持国内建筑业推广钢结构发展。实践表明,推广钢结构存在两个难点:一是钢结构每平米造价成本要高出钢混结构150-200元,开发商为追求低成本而不愿采用;二是政府缺乏推广的财政信贷支持政策。宜采取的财政政策是,由政府从房地产开发收益拿走的部分资金,补贴房地产开发商推广钢结构每平米150-200元的差价(至少应补贴相当一部分);从银行信贷来看,可制定银行信贷支持政策,促进银行对推广钢结构的房地产开发商和城市建设的其他建设开发商实施优先和优惠的贷款支持政策。

  用财政信贷政策支持国内优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劣势钢铁企业。即按照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高水平建设的需求标准来发展,并制定财政信贷政策。一方面,促进大型优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大型劣势钢铁企业,使有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的产品得到进一步加快发展;另一方面,使缺乏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的钢铁企业的生产能力向有市场需求和发展前景的产品生产集中。

  要用市场化的思维方式推动规模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的钢铁企业退出市场。即政府确立钢铁企业的规模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其标准以下的钢铁企业能被优势企业兼并重组的兼并重组,不能被兼并重组的要关停淘汰。对于前者,政府应给予优势企业财政信贷支持;对于后者,政府也应通过建立安置基金,解决好关停钢铁企业职工的安置工作。

  总之,有了上述关键性的标准和相应的保障措施,不论是国有还是民营钢铁企业,谁进谁退自然会泾渭分明,化解过剩钢铁产能的改革就能较为顺利地推进了。不仅如此,还能以此为契机,振兴中国的钢铁业,并提高服务钢铁行业的金融业的资产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

  (作者系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天津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

政府在钢铁行业去产能中的作用
促进西部中心城市分工与协同“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