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城管“律师驻队”模式是北京市民政信访“三师一员”模式的借鉴与创新。在北京市民政信访“三师一员”模式的经验上,城管部门可继续参考和借鉴,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引入更多的第三方单位辅助执法。
自2013年起,北京市民政局采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先后引进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和人民调解员,即“三师一员”等专业社会力量介入民政信访,从法、理、情、心等多个层次服务信访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三师一员”的主要职责为:(1)律师主要从法理的角度对信访事件的利害关系进行分析,帮助信访群众剖析诉求是否合法、合理,是否切合实际,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依法处理相关问题;(2)心理咨询师主要针对信访群众的心理特征,开展积极的心理疏导;(3)社会工作师主要通过专业个案辅导等形式,帮助信访群众调整心态、回归理性;(4)人民调解员主要运用群众工作技巧,用情感化人,用爱温暖人,用理说服人,用法教育人。
“三师一员”参与信访的主要形式为“坐堂接访”(单独或集体在局机关信访接待大厅现场接待来访群众)、“疑难会诊”(组织“三师一员”共同分析研究疑难信访问题,制订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带案下访”(深入基层单位、深入社区、深入信访群众家中做工作,送法律、送政策、送温暖,化解矛盾纠纷)。
“三师一员”助访有三个比较突出的优势:一是“三师一员”所具有的第三方角色容易被信访群众所接受;二是“三师一员”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使信访案件的处理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三是“三师一员”在信访处理中,可以从专业角度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引入“三师一员”专业社会力量介入信访工作,实现了“三方受益”,一是信访群众受益,身心得到安抚,服务得到提升;二是政府机关受益,信访秩序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三是社会组织受益,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业务效能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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