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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07月25日 星期一

禁入标准还欠缺点什么

■孟航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7月25日   第 09 版)

  近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滴滴出行对外发布移动出行驾驶人员禁入标准,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人员资格审查的“负面清单”,有重大、暴力和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严重治安违法、交通安全违法等三大类违法犯罪记录以及精神病的人员,都将被一票否决、禁止进入移动出行平台。

  网约车驾驶员有些有前科,这曾被认为是网约车“不够安全”的一大隐患。显然,首个网约车驾驶员禁入标准的出台,与监管部门的约谈和社会舆论的关切紧密相关。

  滴滴出行的驾驶员禁入标准,采取的是“一票否决”模式。换言之,只要留下“负面清单”中的相关前科,在滴滴平台,将终生不再具有申请成为网约车驾驶员的资格。这样的禁入标准,不可谓不严苛,虽然会影响到一些人的就业,但却能给网约车塑造更安全的形象。

  这一步,滴滴与神州走得好接近。安全问题曾经让部分网约车陷入消费者难以信任的尴尬境地,而以此方式重塑安全形象是网约车不得不走出的一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任何一家企业来说,制定相关商业规则,当然是其合法经营权利。只是希望,这是企业为了解决问题而做出的主动选择,不是在压力之下的被动妥协。设置禁入标准,拥抱的是管制思维,这与网约车的开放共享形象,从本质上是没有矛盾与冲突的。

  也有人认为,有前科的人,也可以通过劳动自食其力,这是文明社会的共识;如果一个人只要有了某种前科,就被认为不可改变,就应该被终身歧视,前科就将成为洗不掉的“红字”,这显然不利于其回归社会。甚至堵死了其重新回归社会生活的生存之路。从这个角度看,禁入标准似乎还有待于完善。

  滴滴出行发布了进入标准,神州专车亦对司机严审有无犯罪记录,这很可能会在行业间掀起一阵风潮,商业竞争让规则更加完美,让消费者更加放心,然而却留下了一些欠缺。网约车毕竟还是一个新鲜事物,不可能十全十美,与其追求“一劳永逸”的强力监管,不如信任市场的纠错机制和完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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