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中共北京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表决通过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建立精细智能的城市管理体制,如组建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创新多元治理方式等,为北京城管执法工作提供了政策导向,同时为全国其他地区的城管执法工作提供了管理经验。
去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就指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还存在管理体制不顺、职责边界不清、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
识别城管工作“短板”
近年来,我国多个城管部门不断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创新,部分地区出台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文件,初步解决制约城管执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但城管队伍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健康发展和新型城镇化的顺利推进。
为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国务院于去年底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个关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顶层设计,为我国城管执法工作定下了明确的政策导向。2016年6月,北京落实中央政策,审议通过北京市《意见》,从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创新多元治理方式等多个方面为城管工作给予政策指导。
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意见》指出,通过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理顺城市管理职责关系、调整城管执法范围等多个方面,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提高城管与其他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效率。
一是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构建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为强化城市管理统筹,充实领导力量,北京决定搭建集重大决策、统筹协调、监督考核于一体的强有力工作平台——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将供热、供水、排水、燃气、环卫、绿化、道路等领域市属国有企业纳入成员单位。
二是建立城市管理委员会与城管执法局的协调配合机制,理顺城市管理职责关系。市城管委作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列入市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专项整治、检查评价。今后,通过市城管委对城管执法局工作进行部署,城管执法局及时沟通反馈。
三是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衔接配合,城管执法部门牵头搭建城市管理联合执法平台。健全完善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等领域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衔接配合的体制机制,构建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相协调,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市、区、街道(乡镇)职责分工明晰的执法工作格局。
推进执法重心下移
《意见》指出,要明确市、区、街道(乡镇)职责分工,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同时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协同治理城市痼疾顽症。
一是明确市、区、街道(乡镇)职责分工,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市级层面主要负责制定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指导、监督、考核区级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以及查处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区级层面主要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内的执法工作,负责街道(乡镇)城管执法队人员的招录培训和重大执法活动的指挥调度、指导监督。街道城管执法队仍作为区城管执法局的派出机构,管理体制调整为以街道管理为主,主要负责本区域的日常执法工作。
二是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协同治理城市痼疾顽症。明确街道(乡镇)属地责任,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开展市、区两级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居住小区私搭乱建、开墙打洞、无照经营、非法小广告等城市管理痼疾顽症的治理力度,到2018年全市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创新多元治理方式
《意见》指出,要通过社会志愿者服务、公众参与、媒体和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创新多元治理方式,提高公众参与水平。
一是发挥城管志愿者功能。鼓励市民志愿参与城市管理服务,支持和规范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发展,推动企业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治理格局。
二是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围绕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共商共议活动,建立城市管理公众评价机制,完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三是鼓励媒体和社会开展舆论监督。建立信用评级挂钩机制,依法通过媒体曝光、黑名单公开查询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违法行为、失信行为以及不文明行为的社会监督。
《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政策和部署,不仅为北京城市管理指明了政策导向,同时为我国其他城市提供了较好的管理经验。针对城市管理中凸显的“短板”,城管部门需要严格遵照政策导向,不折不扣地推进综合执法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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