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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04月25日 星期一

街区制拷问社区治理能力

■何绍辉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4月25日   第 02 版)

  前段时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思想和理念。其中,“街区制”的提出尤为引人注意。

  《意见》明确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意见》一经公布,舆论迅即炸开了锅。梳理各方意见不难发现,公众之所以对“街区制”的推行如此关注并反应如此强烈,除了“围墙情节”“特权身份”“权利意识”作怪之外,恐怕最主要的还是广大民众对“街区制”推行之后的“治理担忧”,也就是广大小区业主对当下中国陌生人社区治理现状的“不满”使然。

  这些年来,随着中国城市化的大规模推进,以商品房小区为典型的陌生人社区日渐增多。相比传统的单位制熟人社区,陌生人社区的治理难度相对要大,因为陌生人社区中的社会流动性更强、社区成员异质性更高、社区社会关联更复杂。然而,由于缺乏与社区社会性质转变相适应的现代社区治理体系和社区治理能力,在商品房小区治理实践中日渐暴露出了一系列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新老物业交替难题、物业权属不清、邻里关系冷漠、纠纷调解费力等等。这些年发生的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以及各地频繁上演的老人摔倒要不要扶等道德冷漠事件,更使民众加深了对陌生人的敌意与不信任。这种敌意和不信任,不仅是针对马路上的“有关他人”,也同样牵扯到 “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

  民众之所以对“街区制”推广如此敏感甚至带有抵触情绪,对内部道路公共化如此上心以致忧心忡忡,根源于他们对当下社区治理能力的担忧以及其对“街区制”的某种误读。的确,如果基层治理没有跟上,贸然打开住宅小区的大门,或许会带来包括交通、治安、管理等诸多难题。但是,这些问题并不是街区制本身的问题,更不是街区制的“标配”。如果社区治理体系完善,社区治理能力能够跟上街区制的推行步伐,社区治理就会走向善治,民众的这些担忧自然就会迎刃而解。

  因此,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科学、合理地推广街区制显得尤为重要。科学、合理地推广街区制,一方面,要加强陌生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在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和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街区制。换言之,街区制的推行,必须有与之相匹配的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否则,民众的担忧将成为现实,社区制所解决的问题可能会比带来的问题多。另一方面,要正确认识和理解街区制。街区制作为现代城市建筑布局与小区分布的重要样式,是现代城市社区发展的重要方向。当前应该讨论的焦点话题不是“要不要推行街区制”,而是“怎么推行街区制”。毕竟,街区制作为一种可能和可行的社区建设方向,已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当然,推行社区制也不能盲目,更不能贸然,搞运动式、强迫型,因为街区制同样“利中有弊”。我们要坚决立足中国国情,注重考量民众社会心理与需求,借鉴单位制熟人社区治理的成功经验,以小区居民的认同与行动单位为基本单元,科学地确定小区规模,“量情而行”地推行街区制。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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