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岳麓区洋湖街道山塘村的党风基层建设得到了长沙市纪委领导的肯定。实际上,自2001年成为全国唯一村级换届选举示范点以来,长沙岳麓区洋湖街道山塘村持之以恒地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可谓有目共睹。鉴于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党员老龄化、活力不足、发展能力“空心化”、服务意识“缺位”等问题,那么,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对业已基本成型的“山塘模式”进行“解剖麻雀式”学理分析、挖掘其中的成熟制度就尤显必要。
强班子,劣实基点。作为融城地带,山塘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如此明显的成效,好的村领导班子就是其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点。山塘村领导班子,包括村支委和村委会,并不是偶然形成的,而是有一套科学的“选拔制度”在支撑。具体来说,即村支委委员实行“公推直选”,村委会委员实行“海推直选”。有了这套“贴地”制度,德才兼备的村民就能源源不断地吸收进村领导班子,才确保了班子成员综合素质高、整体实力强。
“带样子”,强化支点。山塘村党风廉政建设之所以能形成气候,就在于村里的每一位党员同志都成为了一个重要支点。这一情况的出现,主要源于党员同志“带样子”的制度化。一方面,通过“三会一课”廉洁教育、“共产党员之家”挂牌、党员爱心互助、“一会五评”等活动,内在强化了党员的党员意识。另一方面,通过把关党员发展和后备干部选拔、重申组织生活纪律、严格网格化管理等约束性举措,外在统一了全体党员的行动。
“进笼子”,找准要点。英国历史学家阿克顿曾指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必须受规制,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初衷不是妨碍权力正常职能的发挥,而是旨在让权力更好地发挥公共职能。山塘村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将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可谓典范。一方面,村部权力自觉地进行自我设限,在涉及村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村务上开创了“4+2+1”议事工作法,即村支部提建议、村“两委”合议、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决议;决策、执行结果公开;街道对表决结果备案。从“为民做主”向“让民做主”转变,在解决问题的同时,还让群众百分百满意。另一方面,对村部权力进行外在的约束,党员或村民群众进行数年一次的“赋权”,如村两委的换届选举,并健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晒里子”,消除盲点。要想消除公权运行的盲点,必须“晒里子”。首先,“村民关心什么就公开什么”,制订党务、村务、财务、组务四务公开目录。其次,明确公开时间,每季度首月15日为固定公开日,一般性事项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再次,对村民关心的热点清单实行入户公开,从而更接地气,且具有实效性。这些“哂里子”的制度化举措杜绝了村民对村务工作产生流言、猜疑等问题的出现。
“管票子”,扣紧节点。能否管好“钱袋子”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试金石”,管不住“票子”,权力难以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管不住“票子”,“哂里子”就纯粹只是形式。扣紧节点即是在资金管理上当花的花,当紧的紧。在实地调研中了解到,山塘村不仅乐意让村民群众“管票子”,而且还将“管票子”的实际经验和做法制度化。山塘村“组帐村代管”制度,一方面,规避了在融城过程中组级收入激增所导致资金恣意流动的风险;另一方面还规范了整个村的财务制度。村里“五规范、六统一”的管理制度,让村民不仅知道钱的流向,而且还有权利决定集体资金的用途,将集体的钱花在刀刃上,而不是让村组资金流失在不该花的节点上。
山塘村近十年来一以贯之地注重“制度+”的累积效应,在吸取全村村民生存性智慧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山塘模式”,开启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篇章,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和实用的推广价值。
(作者单位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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