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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04月11日 星期一

当法律遇到互联网医疗,怎么办?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4月11日   第 02 版)

  明确监管界限,化解冲突

  ■白松

  互联网医疗如今有很多模式,如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健康保健公司在互联网平台上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医师在健康保健公司互联网平台上开展诊疗活动,“滴滴医生”上门诊疗。

  然而,现有互联网医疗模式与法律存在很多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对诊疗活动的概念及主体限制;法律对医师执业资格、执业地点及范围的限制;法律规范对“亲自诊查”的界定;规范性文件对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规定。

  为了促进互联网医疗的发展,从法律层面来看,第一,立法部门应尽快出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概念、规范标准,理清责任,确定监管界限。如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医师多地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网络平台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建立健全医科医师制度。

  第二,卫生行政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的互联网诊疗活动:明确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网上诊疗和治疗活动;明确从事互联网诊疗医疗活动的医疗结构必须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制定明确、操作性强的医疗结构诊疗科目规定;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

  第三,监督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以及对互联网诊疗活动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作者系北京市第二人民中级法院法官)

  管好医生是监管的枢纽

  ■张万能

  目前,移动医疗在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分级诊疗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在移动医疗的探索发展阶段,可能涉及到的法律监管,是建立在对传统医疗也就是医疗服务的监管之上。移动医疗的监管内容,无非包括四个方面:对医生的监管,对医疗结构的监管,对医疗技术的监管,对医疗器械或药品的监管。其中,管好医生,是移动医疗法律监管的枢纽。

  所有医疗服务,传统医疗也好,移动医疗也好,都是医生对患者直接提供服务。因此,监管医生线上服务的核心,不在于区分医生提供的到底是咨询还是诊疗。对医生的监管,应该集中在准入资格的监管和准入后行医质量的监管。移动医疗实际上对医生监管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作者系健康之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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