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4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对外公布《顺德区智能制造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采取“事后扶持”“事后补贴”和政策性金融产品的方式,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制造、两化融合和机器代人,扶持工业及服务机器人企业、智能制造集成企业、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其中从研发端对智能制造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机器人研发生产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据悉,智能制造专项资金来源于顺德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区经济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或区拨改投(贷)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政策性金融产品等扶持方式给予项目资金支持。针对区内实施机器代人和智能制造提升改造的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核准(或备案)且当年设备(系统)购置总金额超过50万元的,给予设备(系统)购置总金额10%的补助;支持区内企业采购顺德区企业提供的装备、解决方案或集成服务,项目所购设备(系统)中顺德企业产的设备(系统)金额超过50%的,给予设备(系统)购置总金额15%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