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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03月21日 星期一

拒绝二手烟 禁烟立法需提上日程

访全国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合作交流中心原主任王承德

■中国城市报记者 贾渊培 康克佳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3月21日   第 08 版)

  编者按

  当前,公共场所禁烟立法呼声渐高,事实上,各地政府并不缺少这方面的条例、法规。自2015年6月有着“史上最严”禁烟令之称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以来多地纷纷效仿,但禁烟效果并不乐观。在以打造健康中国为目标的“十三五”开局之年,公共场所禁烟该如何提升执行力度?中国城市报记者在两会期间就“禁烟立法”这一提案专访了全国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台港澳合作交流中心原主任王承德。

  历经10年,控烟举步维艰

  中国城市报:公共场所禁烟问题一直是民众比较关注的问题,也是WHO评估一个城市是否健康的标准。我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公共场所禁烟的?

  王承德:世界卫生组织(简称:WHO)颁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整整10年。《公约》明确提出全面无烟环境立法是保护公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的最有效方法。我国从2011年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写入了“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的计划,《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年》承续了这一要求,提出“对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推行禁烟”。

  中国城市报:在这些政策颁布实施后效果如何?

  王承德:目前我国制定的“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目标还未实现。2013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有关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为国家级无烟环境法律的制定和有效实施提供了正确导向。

  自此以后,各级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状况有明显改善。从中央到各省,许多地方实现了“无烟两会”。人大和政协有关控烟立法的提案议案逐年增加。但目前我国还没有通过全国性的无烟环境法律。唯有加快立法,才能实现这一目标。

  树立标杆,逐步与国际接轨

  中国城市报:我国现有的公共场所禁烟条例是如何做出规定的?下一步还需要细化哪些部分?

  王承德:《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规定,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同时,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受到公众广泛支持。2015年《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已被国务院纳入二类立法计划。当务之急,应将条例纳入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并尽快完成立法,以保护最大多数人不受烟草烟雾危害。

  中国城市报:中央对戒烟控烟的力度还是很大的,各地方的态度如何?您认为哪个城市做的最好?

  王承德:国家在“十二五规划”及《中国烟草控制规划2012-2015》中就要求“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虽然目标还未实现,目前我国已有多个城市对公共场所无烟进行了立法,该政策在立法城市得到公众广泛的支持。到2015年底,中国大陆有公共场所无烟立法(包括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城市已达18个(银川、上海、哈尔滨、天津、杭州、广州、鞍山、克拉玛依、青岛、绍兴、兰州、深圳、长春、唐山、南宁、西宁、北京、福州)。其中既有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也有经济欠发达和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的东北和西北地区的城市。这些将对国家级立法的有效实施提供经验。

  其中深圳的执法经验给了各地增强执法有效性的很多启示。北京的立法起到了标杆作用。《北京控制吸烟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深入的普法传播和严格的执法措施,被赞誉为与《公约》接轨、中国控烟史上“最严”的一部地方性法规,对全国无烟立法的出台和有效实施具有标杆意义。

  出台法律,远离二手烟伤害

  中国城市报:数据显示,部分城市虽然已经实施了《禁烟条例》,仍不能避免二手烟所带来的危害。您认为推动我国戒烟控烟的最大动力是什么?离人民的需求还有多远?

  王承德:2015年中国成人烟草调查监测数据显示,与2010年相比,在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居民家中的二手烟暴露率虽有下降,但仍有54.3%的人在工作场所暴露二手烟,餐馆、酒吧、夜总会一类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仍高达76%-93%。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仅有10%的人口受到公共场所禁烟立法的保护同“全面推行”距离尚远。

  公共场所禁烟立法带来的变化不仅是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限制,也使公众对二手烟危害的认识与自我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从“无所谓”到“我介意”;从“不敢管”到“请停止”。在立法城市,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得到很大遏制的同时公共场所禁烟政策在立法城市也得到了公众广泛的支持。因此,要最大限度的保护公众,早日实施国家层面的无烟环境法规迫在眉睫。

  中国城市报:此次您带来的两会提案提到了要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上升为国家法律。请您谈谈具体的实施细则。

  王承德:金砖五国中,中国是唯一一个没有国家级无烟立法的国家。如果能够通过并实施《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中国在履行《公约》的水平可以达到、甚至超过其他金砖四国。

  2014年10月底,国家卫生计生委起草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上报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已被国务院法制办纳入二类立法计划,希望能在2016年颁行实施。因此,我建议,在2016年尽快颁布《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同时,为有效实施该法律,应制定有效的执法机制,配备监督管理人员和保证经费投入,并开展深入有效的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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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

  让孩子劝父母戒烟

  自2006年起,英国各地陆续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但这并没有让所有英国烟民放下手中的香烟,至少有20%的英国人承认自己仍然是“瘾君子”。为让更多的烟民放弃这一不良嗜好,英国卫生部门及非政府组织绞尽脑汁想出了一个比戒烟糖或是精神疗法等方式更有效的戒烟法,那就是让孩子们监督自己的父母少抽烟甚 至是不抽烟。

  为配合禁烟令,宣传禁烟的好处,位于伦敦的民间组织“北富勒姆社区新主张”赴伦敦数所小学,向孩子们宣传被动吸烟的害处,呼吁孩子们回家后监督父母不要在家中或当着孩子的面吸烟。“北富勒姆社区新主张”一名发言人说,重点并不仅是要孩子们劝家长不在家中吸烟,而是希望孩子们了解到吸烟的害处后,能劝父母彻底戒烟。

  在英国,从小学到中学都有定期的个人健康课,告诉学生吸烟害人害己。近年,随着孩子劝说戒烟等方式,英国已有四成烟民表示愿意尽快戒烟。

  芬兰:

  拟禁止在阳台上吸烟

  1976年,芬兰制定禁烟法。2010年10月1日,禁烟法修正案生效,新修订的禁烟法旨在全面禁烟。

  其中,任何人违反法律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一根香烟或替未成年人购买一包香烟,都将被认定为违反香烟销售法,当事人将被处以罚款或被判处至多6个月的监禁。芬兰由此成为世界上首个把全面禁烟列为法定目标的国家。

  最近,芬兰计划制定相关法律明令禁止民众在公寓阳台上吸烟。据媒体报道,目前禁止阳台吸烟的法律已在商议阶段,相关规定将在2014年4月作为《健康保护法》重要的一部分正式实行。芬兰社会公共健康部门同样也在期待着该法律出台。

  芬兰社会公共健康部部长对外表示:“将公共吸烟问题添加到正式法律条文中,主要是考虑到公寓住宅区不应该受到烟雾的熏染,我们必须限制尼古丁的排放量。”

  新西兰:

  恐怖图片轮流上烟盒

  提高税收和让零售商柜台内销售,使新西兰成为全球控烟最严格的国家之一。殊不知,新西兰政府对此还有一个妙招:在烟盒上印刷系列警示图片及警示语。

  在烟盒上印制健康警示性语句和图片,被认为是减少吸烟人数的有效手段之一。2008年起,所有在新西兰生产并销售的烟盒外包装上,必须用英文和土著人的毛利语两种语言,印刷13款健康警示性图片及警示语,内容有让人毛骨悚然的死人尸体;看起来令人作呕的腐烂牙齿和牙龈;熏黑的肺部等。

  2010年,新西兰政府在此基础上特意针对女性烟民增多一个举措,要求增加警示孕妇吸烟有害健康的图片:画面为一个孕妇和一个可怕的畸形儿,上面醒目地写着:“你不是一个人在吸这根香烟!”这14款警示图片,其中7张图片为一组,使用一年,另外7张图片第二年使用,两组轮换交替。政府明确要求健康警示性图片和语句在烟盒正面占有30%的空间,反面占据90%。

  日本:

  走路时也禁止吸烟

  这些年,戒烟似乎成为日本的风尚,吸烟族几乎没有立足之地。公共场所到处都是禁烟区,烟民想抽烟只能到窄小的吸烟区,即使在家里也只能去阳台抽烟,或者站在换气扇下面。在日本,人们普遍认为二手烟对人体的伤害比直接吸烟还严重,因此特别注重减少二手烟对人们造成的伤害。目前,日本很多地区都实施一项特殊的规定——步行时禁止吸烟,违者将被处以2000日元到1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23元到617元)不等的罚金。同时,在很多车站都设有小型吸烟区,烟民如果想吸烟只能挤在这里,这项规定主要是为避免吸烟的步行者将二手烟扩散,让无辜路人被迫吸烟,同时也能有效减少火灾发生。

  即使在家吸烟,也会遭“白眼”。日本人管在阳台上抽烟的人称为“萤火虫族”,因为他们不论严寒盛夏,都只能站在室外抽烟,远远看去就像萤火虫,这也体现了吸烟者的尴尬处境。为帮国民戒烟,日本还把戒烟纳入医疗保险。

拒绝二手烟 禁烟立法需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