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五色炫耀——南昌汉代海昏侯国考古成果展”亮相北京。一次次的考古发现,让人们为之兴奋与震撼,然而,我国文化遗产的传承目前进入了一个瓶颈期,保护与开发面临两难的尴尬境界。恰逢2016年两会,让我们倾听一下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袁靖对于文化遗产传承的高见。
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和灿烂文化需要文化遗产的支撑和延续,把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保护好,展示好,解读好,将来传承给子孙后代,是我们这一代人不可推卸的历史重任。而当前,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举两个典型的实例。第一个实例是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的汉长安城。这个遗址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地方政府在保护36平方公里的遗址上,存在着巨大的财政压力。另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的规定,遗址内不能搞市政建设,而现在遗址内居住着十多万人口,居民的生活水平呈持续下降的趋势。这些都直接影响到遗迹的保护,前景堪忧。还有一个问题是,在保护遗址的同时,如何展示,如何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我国汉代历史的辉煌,也亟待解决。
第二个实例是同样位于西安市的隋唐长安城。这个遗址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多年来的考古发掘主要集中在宫殿、城门,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还有大量的考古工作需要进行。此外,由于这个遗址是叠压在现在的西安市区之下,市政建设的节奏过快,考古工作受到限制,对遗址造成了严重破坏。
从全国范围看,当前及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城市建设、大规模的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旅游等,对做好文化遗产保护的压力只会加大,不会建减小。围绕如何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工作,我提出四点具体想法:
第一,通过国家行为,做好重点文化遗址的保护工作。由发改委牵头、联合国家文物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相关部委,与专家协商,进行科学论证,把在中华文明和传统文化中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遗址有序地纳入“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建设国家文化公园计划,从根本上消除这些重点遗址在当前的保护中亟待解决的土地征用、资金投入、人口调控、民生改善等瓶颈问题。也就是说,对于中华民族极其重要的文化遗址,应该在国家层面上解决保护问题。
第二,坚持保护第一。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有法可依,要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征求意见稿)》的修订和颁布。国务院即将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们要把国务院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真正落到实处。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言,保护是第一位的,要把干预文化遗址的手段压缩到最小,而把传承文化遗址的目的扩张到最大,严格防止“不提保护,只讲利用”,严格防止一味开发旅游对文化遗址造成的新一轮破坏。
第三,先考古,后建设。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文化遗产保护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相结合,与当地城乡建设相结合,与当地生态环境改善相结合。我们也要时刻牢记,文物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在处理上要慎之又慎。如果一定要在文化遗址上进行建设,在建设工程动工前,必须经过考古发掘,全面提取古代文化遗址遗留下来的各种信息,为今后的研究和展示保留珍贵的资料。开展考古工作,在时间上可能会将建设推迟一年,但是推迟一年,仅仅是等待365天,而如果不进行考古就动工建设,就是把过去数千年来的保存一笔勾销。我们今天的决策和行为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们要问心无愧地给后代留下明确的交代——今天所作所为的紧迫性、必要性、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四,在展示的方法上,积极创新。由于很多重要文化遗址都是土遗址,缺乏可视性。我们强调“最早干预”的原则,不能在遗址上做手脚,但是可以考虑其他的方法,比如利用声光电的方法、二维码扫描的方法等高科技手段,让文物活起来。通过立体的图像和生动的文字,把文化遗址蕴含的宏大景观、古代风貌、精彩故事以及更深层次的中华民族的思想精髓、民族精神,通俗易懂地传达给人民群众,真正做到传承文化根脉,凝聚民族精神,同时,也能更加形象地向世界展示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
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承载了56个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代表了祖国悠久历史文化的根源,我们一定要做好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守护好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过去的辉煌,就是为了坚定今天的自信,实现明天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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