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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03月07日 星期一

全国两会代表委员议交通

中国城市报记者 朱礼/整理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3月07日   第 16 版)

  蔡继明:

  各地应先行试点网约车

  面对“互联网+出行”新业态的蓬勃发展,2015年10月交通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于网约车监管这一热点话题,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建议,应暂缓实行《暂行办法》,鼓励各地方“先行试点”,待经验积累成熟后再行立法。

  “《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企业、车辆、人员都要事前审批,要求互联网约车平台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到2800多个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办理许可,这依然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思维,与互联网开放共享的属性背道而驰。”蔡继明说。

  同时,蔡继明表示,如果对互联网新业态的监管套用“一刀切”的传统监管方式,难免会出现“水土不服”,最终将会严重遏制“互联网+交通”这一新兴业态的发展,错失出租车行业改革良机。在监管模式上,可以按照“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人和车”的原则构建网约车管理模式。并结合国内外互联网平台治理经验,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改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政府管平台,平台管司机和车辆”的监管模式”。

  李彦宏:

  抢占无人驾驶产业制高点

  作为一直呼吁加速发展人工智能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互联网“大佬”,全国政协委员、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提出,加快制定和完善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政策法规,以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近几年,中国企业积极布局无人驾驶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2015年底,百度研发的无人驾驶汽车已完成城市、环路及高速道路混合路况下的全自动驾驶测试。李彦宏指出,相比主要发达国家,中国目前现有的大部分政策法规与无人驾驶汽车发展还不相适应。

  李彦宏建议,国家应对无人驾驶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做好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中国汽车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合作研发、协同创新,同时应尽快修订和完善无人驾驶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无人驾驶汽车的研发、测试和商业化应用提供制度保障。

  “除此之外,中国还需加快无人驾驶汽车相关技术标准的建立和完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无人驾驶汽车测试的试点工作。”李彦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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