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地方两会上,养老问题引发了代表委员的热烈讨论。而对于北京两会,最吸引眼球的莫过于“子女带薪护理老人”。想必很多人都会和笔者有一样的疑惑: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为何还要“发工资”,“工资”由谁来发?如何保证领了“工资”的子女用心照料父母?
1月24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维林表示,本市将探索子女“带薪”护理父母,不是鼓励“赡养父母还得先给孩子钱”这样的观念,只是政府对在家护理老人的子女的一点补贴,与孝顺父母的传统不冲突。
目前全国各大城市都面临老龄人口急剧增加的严重状况,也随之陷入了养老机构床位紧张、护理人员短缺的尴尬境地,所以居家养老就成为绝大多数人的首选,子女可以随时照顾老人,也符合传统文化中的养老观念。但是,子女又要上班赚钱又要照顾老人,必然存在时间和收入方面的冲突。此次北京市试水“子女带薪护理”模式,即是综合考量现状而推出的一项善政,虽然有些无奈的意味。
实际上,此举不是北京首创,从2014年10月开始,南京市就对五类养老服务对象实行新的服务补助政策,即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子女亲属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服务费用。
但是“工资”也不是好拿的。首先,家里老人得符合“五类老人”的条件;其次,负责照顾的亲属得经过专业养老机构的培训,还要纳入管理、进行考核。
可以预见,“子女带薪护理”定可以缓解现在养老机构的压力,宽慰老人的内心,但如何实施还要慎重。我们常说赡养老人是子女不容推卸的责任,甚至上升到法律层面进行约束,但拒绝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的例子仍屡见不鲜。相信良知,但不能依赖良知,一定要有相应的制度设计来进行规范。据了解,今年北京会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随后将进行试点,对于成效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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