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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6年01月18日 星期一

统一医保:

看病不再分城乡人

■中国城市报记者 张迪 《 中国城市报 》( 2016年01月18日   第 15 版)

  在刚刚过去的2015年,国务院为帮助老百姓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接连出台了推进分级诊疗、全面实施大病保险、促进社会办医、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9项重要政策。

  新年伊始,国务院再次发力,整合统一城乡医保,让看病报销不再分城里人还是农村人。

  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明确,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统一医保有利于实现异地结算

  对于统一城乡医保的原因,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2003年与2007年,我国针对农村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分别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两项制度城乡分割的弊端逐步显现,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够公平等问题日益突出。

  所以,有关专家认为,此次统一两项医保就是为了解决“三个重复”:同一区域内,居民重复参保、财政重复补贴、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重复建设。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医疗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顾雪非也认为,此举彰显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顾雪非说。

  去年以来,我国多地推动异地医保结算工作。专家认为,城乡统一后,城市居民和农民在同一制度下,更有利于实现医保异地结算。

  此外,随着整合后基本医保统筹层次的提高,参保居民就医范围也会相应扩大。举例来说,假设农村居民老李此前在新农合的政策下是县级统筹,整合后提升为市级统筹,那么以前他到市里的医院就医属于异地就医,整合后就不是异地就医了,保障待遇也相应会享受本统筹地区的政策。

  为何要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此次《意见》明确提出,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对此,有关专家认为,在相当一部分地区医保收不抵支的情况下,强化个人缴费责任,提高个人缴费比重势在必行。

  人社部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险发展年度报告2014》显示,到2014年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实际筹资409元。人均财政实际补贴324元,占人均筹资的79.3%,个人缴费为85元,占人均筹资的20.7%。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财政压力过大将造成医保不可持续。人社部相关专家也表示,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一方面是财政无法持续支撑的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得居民医保逐渐丧失社会保险属性变成一种福利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鲁全则认为,医疗保险一部分是个人的责任,政府筹资和个人缴费的比例不宜过度失调。不过,社会保险属于第二次分配,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前提应该在第一次分配时就做到公平,即提高劳动者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在西方一些国家,政府和个人的筹资比达1:1,但也要看到这些国家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较高。”鲁全进一步解释说。

  8省城乡居民医保已合并

  《意见》强调,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制度整合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记者梳理后发现,全国已有天津、上海、浙江、山东、广东、重庆、青海、宁夏8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市、县实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整合。

  而自2015年1月1日起,山东省新的医疗保险政策就已开始实施,山东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并轨。山东成为全国首个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的省份,参保人数也居全国首位。

  据了解,山东东营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点“并轨”时,将原本由卫生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和人社部门管理的城居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合并后,实行以人社部门为主的共同管理体制,实现了城乡医保政策、信息系统和经办机构的统一。

  而此次《意见》虽给出各省市具体的规划时间表,但未规定医保统一后由哪个部门进行管理。对此,专家认为,这释放出的信号就是中央已经就这一整合默许给予了地方自主裁量权,允许地方因地制宜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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