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汝州市环境保护局根据上级环保部门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决策部署,制定了《汝州市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确保完成年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的随机抽查工作。
据悉,本次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的改革是落实上级有关要求,积极适应环保工作新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该《方案》明确了抽查主体、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将适用于监管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污染源,并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方式,选取检查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抽查名单一经确定,将不得随意变更;被抽查污染源包括国控重点污染源,省控、市控重点排污单位,及其他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抽查被抽单位的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此外,汝州市环境保护局还将把群众反复投诉、媒体曝光、上级批转、环境风险高等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污染源企业作为特殊污染源列入随机抽查范畴;并结合利用现有的环境信息资源,以实际工作情况为基础,逐步完善系统中环境监管对象的日常监管信息。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
(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