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环保部向媒体通报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4年度考核结果。海河流域北京、天津、河南、河北,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湖北省考核结果为差。环保部决定,对流域考核获“差评”的京津冀等地暂停其相关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考核结果公布 有人愁
据介绍,环保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松花江、淮河(含南水北调东线)、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巢湖、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重点流域2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和《长江中下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合并简称《规划》)情况进行了考核。
截至2014年底,《规划》治污工程项目已完成55.3%,77.2%的考核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其中,淮河流域山东、安徽、江苏,海河流域山东,辽河流域辽宁、内蒙古,松花江流域内蒙古、黑龙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贵州、四川、重庆,黄河中上游河南、青海,长江中下游广西、河南、上海、江苏、湖南、江西、安徽考核结果为好;海河流域北京、天津、河南、河北,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湖北省考核结果为差。
与此次通过结果形成对比的是,此前环保部通报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显示,京津冀等地方水污染防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例如,在完成国家规定目标的同时,北京对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污水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等提出更加严格的指标。天津全面开展水污染、水资源及水生态基础状况调查城市及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河北充分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的特殊结构,积极创新管理体系,提出八大“治水工程”。
加强环境监管 限期改
环保部表示,对流域考核不及格省份中水质得分最低、不及格控制单元覆盖全行政区的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静海县、河北省廊坊市、河南省新乡市、湖北省宜昌市,环保部将暂停其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直至其所在省份通过下一年度流域考核后解除限批。
此外,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项目实施。同时,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研究将总磷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加强总磷控制。并开展“十三五”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此外,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