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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青岛大虾“虾”了谁的眼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10月12日   第 02 版)

  近几年,“好客山东欢迎您”传遍了四海内外。可是,就在今年这个“十一”长假,一只38元的“青岛大虾”在一夜之间将“好客山东”品牌毁于一旦。“青岛大虾”也由此成为网络上频频传播的民间黑色幽默。“青岛大虾”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在人类的阴谋里被异化成为一个怪异的符号。这个符号凝结着各种各样的傲慢与偏见,凝结着各种各样的贪婪与利欲,凝结着各种各样的反思与检讨。

  当“青岛大虾”的民间黑色幽默在一个城市或地区不断涌现时,被“黑”的主体终将经由一切难以藏匿的网络得以扩散、扩大,从而被阳光世界所遗弃。个案性宰客事件也会被放大发酵成一个城市的诚信危机和信誉危机,因为它催生出“那地方爱坑人”的解读,进而引发公众对“某地游”的用脚投票式抵制,从而使整个城市形象陷入颠覆危机之中。“青岛大虾”事件显然只是个案,但恶劣影响已经造成,不仅损害了青岛形象,也殃及整个山东的形象。

  “青岛大虾”被曝光,不仅因为它之贵,还因为它那深厚的“背景”,居然能肆无忌惮动用武力强制客人付钱,而且是当着警察之面在派出所内付钱。青岛这样一个美丽的城市,怎么就管不住一个大排档?那么多执法部门都去哪里了?个别商贩强买强卖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没有说理的地方,有关部门不出来主持公道。

  其实“青岛大虾”并不是只有青岛才有。放眼全国任何一个沿海旅游城市,作为一个外地人,你都有可能遇到。敢问其他城市,能拍着胸脯说你们那里就没有“青岛大虾”吗?

  可以说,“青岛大虾”就是面“示丑镜”,照出了城市旅游中存在的许多问题。纵观近年来多地发生的“宰客”事件,可以发现,标价规则不严谨、纠纷处理“踢皮球”、处罚机制不“给力”,成为“宰客”屡禁不绝的根源。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青岛大虾”反映的也是这个问题,既要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不能管得太死;又要让政府尽到“守夜人”的责任,监督市场的合法运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国家大政,落实到细节无非就是公安、工商、物价等政府部门的“准确用法”。

  试问,在“青岛大虾”背后究竟站着多少“睁眼瞎”?又何况“睁眼瞎”还是故意闭上眼睛?那谁是“睁眼瞎”?物价部门,旅游部门,公安部门,环保部门,卫生部门,城管部门,工商部门?都是!“沉疴需用猛药,治乱当用重典”。终结宰客现象,需要实行“零容忍”,严惩“睁眼瞎”。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为商者,有信方得天下,不能因眼前一时短利,毁了长久生意甚至一城之誉。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当前我国正在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使失信受惩的教训成为失信者一生的“警钟”。

  城市政府要把“青岛大虾”事件当作永远的负面案例,以此为鉴,完善既有的城市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联合、区域联动,及时处置有效涉旅投诉,避免踢皮球现象出现。同时,要杜绝“护犊子”思想,依法依规加强日常监管,加大曝光惩处力度,让失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共同维护得之不易的城市名誉。唯有如此,诚实守信才能逐渐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青岛大虾“虾”了谁的眼
城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