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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报 2015年08月10日 星期一

湖北省发布《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中国城市报 》( 2015年08月10日   第 03 版)

  本报讯  8月5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系列新闻发布会,重点发布了湖北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文件精神。

  《意见》从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和完善就业创业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8条意见,其中的12条意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直接相关。

  其中,《意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购买一批基层岗位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实施“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见习基地开展大学生就业见习,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年度内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每人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实行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按规定扣减税;毕业3年内大学生创业,可在创业地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5年内和在校大学生,在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可享受每年最高1.8万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港澳台籍、留学回国和外省籍大学生在湖北创业可同等享受我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同时,《意见》还大力了扶持农民工创业,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实施农民工回归创业工程,以及民间技能传承创业、农家乐创业等扶持项目。

  全面拓展就业创业渠道方面,《意见》提出要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性发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及人力资源服务业,以农业产业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就业增收,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按规定给予支持;运用市场机制,建设面向各类创业创新群体的众创空间,重点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园、回归创业基地、创业见习实训基地等,并给予场租、水电费、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补贴,形成市场主导、政府积极支持的创业生态系统。

  (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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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布《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