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海口市正式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活动,争取用3年时间实现“双创”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是利民惠民的实事工程,是不断优化城市形象和提升市民素质的有效举措。
自2005年起,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已先后公布了4批全国文明城市(区)名单,已获此荣誉称号的城市(区)表示要争取继续保持,未获此荣誉称号的城市(区)也在积极创建中。
动态管理 高标要求
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评选表彰每三年一次,获此荣誉称号届满后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届期内实行每年一次复查的动态管理。对于工作停滞不前、出现突出问题的,应给予必要的批评警告,限期整改;对于工作严重滑坡、出现重大问题的,须查明情况,提出撤销荣誉称号的建议,报中央文明委办公室。被撤销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称号的,不得参加下一届评选。经过认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可参加以后的评选。
截至目前,全国共84个全国文明城市(区),总计87个城市(区)获得过全国文明城市(区)称号。2009年获第二批表彰的南京市和大庆市,2011获第三批表彰的广州市,未通过2015年第四批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市文明委主任易炼红同志表示,提出文明城市创建怎么重视、怎么强调、怎么严格都不过分,必须高度重视、反复强调、严格要求,推动文明创建迈上新台阶,争创更高水准的文明城市。
与时俱进 以人为本
2014年,中央文明办颁布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修订版,结合了新时代的工作重点,做了更具针对性、更务实的修改。该测评体系包括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两部分,基本指标包括10个测评项目,分别是中央文明委重点工作、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特色指标的测评内容为获得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
陕西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鲍贻勇指出,当前测评体系更加注重群众对城市文明创建的看法,在创建工作中要积极适应新变化,将群众发动起来,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
齐心协力 共创美好
2015年3月,北京市海淀区成功获批全国文明城区,海淀区一位公职人员向中国城市记者表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需要广大市民的支持和参与,政府在努力提升市民素质同时需要市民的积极配合,比如交通协管员对市民进行的是引导性工作,这其实意味着市民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也意味着政府各方面宣传教育工作需持续加强。
该公职人员还指出,自2012年海淀区启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区)工作开始至今,海淀区政府各方面工作水平有大幅提升,虽然已经获批并且转移了部分工作重心,海淀区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办公室还会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努力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
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对巩固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继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居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综合竞争力有重要意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已成为当前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重心。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委书记阮成发指出,文明城市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必须将其作为推进特大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坚持抓常、抓细、抓出实效。